

接闖入虛擬空間,而必須通過電腦系統行事。在網
絡犯罪之過程中,電腦實際上起到了“幫兇”或“電
子代理人”之角色,它雖然不是傳統刑法學或犯罪
學意義上之行為主體,但卻實質上起到了協助犯罪
之作用。這就表明,網絡犯罪均至少經歷過兩個形
成階段:一是作案人操作電腦,敲打鍵盤等向外發
出犯罪指令;二是有關犯罪指令以數位形式發出、
傳遞與被執行。前者使電腦實現了向作案“幫兇”或
“代理人”之轉變,後者使犯罪得以實現,這是網絡
犯罪之演變順序,前者是在物理空間完成,後者則
處在虛擬空間。
從虛擬空間之偵查,查找虛擬空間之“元兇 ”
後,再認定物理世界之元兇。依據電子形式之痕跡
物證 ( 如位元流、電子指令、密碼、IP 位址、電子檔
等 ),再依據各種傳統形式之證據;而偵查措施是各
種技術手段之投入,如網絡監控、濾網、資料跟蹤、
電腦系統勘查、電子資料分析與鑑定等,最後為傳
統之取證手段,如訊問、詢問、辨認、實地勘驗、
物理搜查等。故偵查網絡犯罪涉及高科技性,除
須培訓一支具科技性之網絡警察或聘請電腦專家
等人員協助偵查網絡犯罪外,更需各國警方聯手
打擊網絡罪行。
七、總結
科技發展帶動下之警務工作,不論是智慧警務
還是偵查模式之革新,絶不是單靠投入資金、技術
及設備,完善應用數據資料對社會環境作分析及評
估,就能輕易地呈現出來,新時代警務工作模式與
運作,是隨着社會發展與科學技術進步,加上人們
知識與素質提升等多元因素共同催化而來的。
警務工作上之變化,從實務出發,以問題為導
向從基礎做起,一步步向縱深推進之一系列制度規
劃,堅決維持社會之持久穩定與繁榮,由此建立成
一套有機系統,當中更包括執法人員之熱誠與使命,
維持公共秩序,預防及打擊犯罪之精神信念。
八、參考資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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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22 日,〈http://it.people.com. cn/BIG5/n1/2018/0122/c1009-29779708. html〉。2.
《 天 眼 系 統 》,〈http://www.spu.gov.mo/ 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 catid=40&id=20& lang=tw〉。3.
新 聞 局,〈 警 察 總 局 回 應 網 媒 有 關“ 天 眼 ”
造 價 報 導 〉,2017 年 7 月 7 日,〈http:// w w w . g c s . g o v . m o / s h o w N e w s . php?PageLang=C&DataUcn=113614〉。4.
自由日報,〈以惡意軟體 GozNym 盜 31 億 6 國
聯手偵破跨國網路犯罪集團〉,2019 年 5 月 16
日,〈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 breakingnews/2792886〉。5.
警察總局,《警察總局聯同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赴滬交流智慧警務》,2019 年,〈http://www. spu.gov.mo/index.php?m=content&c=inde x&a=show&catid=17&id=327&lang=tw〉。6.
陳海瀅、郭佳肅主編,《大數據應用啓示錄》,機
械工業出版社,2017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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