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中朋友圈的相關訊息等,而公共設施及私營企業的
監控鏡頭亦會將犯罪分子的行蹤攝錄下來,將之加以分
析並與警務情資及社會公共訊息串併研判,便可挖掘出
關聯數據資料。
3. 利用大數據技術,追查犯罪資金流向
犯罪分子可透過銀行帳戶及網上第三方支付平台處
理贓款,當贓款被轉入銀行帳戶後,一般會利用大量的
銀行卡在不同地區的櫃員機進行多次提款,針對這種模
式的犯罪,執法部門可從三方面着手取得重要線索,分
別是:分析人頭戶辦卡資料、分析銀行卡提款的數據、
追蹤銀行卡的款項來源,而若以網上第三方支付平台處
理贓款,則每次登入都會留下 IP 位址等數碼痕跡;亦要
分析網上日誌記錄,追蹤資金的流向;網絡上的數據資
源相當龐大、多元,蘊藏着巨量有價值的數據,當中更
有可能存在犯罪資訊,利用數據挖掘技術提取網頁、超
鏈結及使用日誌等當中的有用訊息。
4. 建立中央數據庫系統
隨着犯罪逐步走向國際化、網絡化,犯罪環境由以
往的現實環境逐漸過渡到虛擬網絡空間。過往執法部門
在調查犯罪時,沿用傳統的偵查技巧,提取犯罪行為人
的指紋、DNA 及影像資料等,便能將犯罪分子繩之於
法,但以現今社會的科技發展趨勢來看,可能不超過二十
年,傳統犯罪將幾乎完全依靠電腦網絡技術實現更新轉
型;未來,執法部門及司法當局與犯罪分子角力以及調
查搜證,都將會轉往虛擬網絡空間。
利用政府公開的資料、社會訊息、刑事犯罪紀錄及
刑事案件等訊息資源,建立 DNA、指紋及監控影像的中
央數據庫系統,從而完善現有情報數據系統,以數據挖
掘的方法進行分析處理,從中獲取具有價值的資訊,將
可大大提高警方打擊及預防犯罪的能力。
因此,各地警方應加快建立警務大數據系統的步
伐,發展專屬警務的雲端技術平台,將來自不同渠道
的大量數據,包括社會公共訊息、犯罪分子刑事紀錄、
DNA 及指紋資料等,匯聚儲存在警務雲內,並通過數據
挖掘等分析的方法將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不同案發時
段、不同類型的數據資料進行重疊及碰撞對比,從而得
出從未被發現的、具有重要價值的訊息,對於跨境犯罪
案件中犯罪情資及訊息比較零碎及分散的情況,大數據
技術正好大派用場。
五、結論
海峽兩岸和港澳地區的海陸空交通便利,商貿及
學術交流等活動日趨頻繁,同時由於各地人民的文化背
景、語言文字、風俗習慣都相當接近,種種條件都讓犯
罪分子有機可乘,聯群結黨,組成犯罪集團或與黑色產
業鏈有關的其他犯罪分子集結,合謀進行跨境犯罪。現
時海峽兩岸和港澳地區在處理跨境犯罪問題上,仍未達
成一個共識性的司法互助協議,在罪案發生後,普遍仍
靠各方執法部門獨力調查取證,或以固有的區域警務合
作模式處理,然而,由於海峽兩岸和港澳地區的法制差
異,使犯罪分子有更多機會逃避法律的制裁。若各地的
執法部門可以成立一個跨境聯合警務協調中心,由各警
務部門分別派駐聯絡人員在警務協調中心內工作,以理
順警務協調工作,同時建立一個用於警務工作的綜合大
數據情資中心,收集各地不同的犯罪情資及安全隱患訊
息,各方執法部門透過已加密的網上渠道查閱及共享犯
罪數據資料,讓情資的匯聚更巨大、更多元、更快速。
最後,結合大數據的分析結果,進行更高層次的智能演
算,可對巨量、多元、異構的數據進行關聯、推理及聚
合,從而得到具有更高情報價值、能促成破案的關鍵證
據。
參考文獻
1. 姜靈敏、馬于濤:《信息資源聚合與數據挖掘》,華南
理工大學出版社,2007年。
2. 崔瑩、陳昱:《計算機網絡犯罪及案例分析》,中國人
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4年。
3. 李俊莉:《電子信息環境下的犯罪行為研究》,中國
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4年。
澳門警察 /
警察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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