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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電信詐騙等跨境犯罪,然後瞭解現時區域警

務合作面對的部分制約與困難,最後探討大灣區警

務合作新機制。

二、犯罪的變化和趨勢

根據 2018 年全年澳門罪案統計及執法工作

數據簡報會,2018 年警方開立刑事專案調查案件

14,365 宗,較 2017 年增加 72 宗,微增 0.5%;當

中,“暴力犯罪”共 647 宗,較 2017 年的 820 宗減

少 173 宗,下降 21.1%;“綁架”、“殺人”及“嚴重傷人”

等案件繼續保持零案發率或低案發率,去年整體治安

環境依然持續保持穩定良好。

近年新興起的“ 換錢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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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構成了直接的治

安問題,“ 換錢黨 ” 活動衍生的搶劫、詐騙案不時

發生,甚至曾經導致毆鬥事件。司法警察局與治安

警察局開展多次針對性的聯合反罪惡巡查,司法警

察局更頻密安排刑偵人員到“ 換錢黨 ”活躍區域進

行巡查,壓縮相關違法空間,減低犯罪風險,2018

年司法警察局合共截查 1,732 名“ 換錢黨 ”,將有

關人等送交治安警察局,以“ 與旅客身份不相符 ”

為由遣離本澳,並禁止其三年內再次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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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犯罪減少和犯罪手法轉為非接觸式作案

模式的趨勢非常明顯,例如,澳門入屋盜竊案件由

2014 年的 173 宗逐年下降至 2018 年的 55 宗。資

訊及網絡罪案方面,司法警察局立案調查 19 宗偽

基站案件、7 宗駭客入侵電腦系統,另外 215 宗涉

及信用卡被盜用進行網上消費。近年,騙徒與被害

人面對面接觸的街頭詐騙只是單位數案發,但電信

詐騙(包括電話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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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網絡詐騙

7

)一直高發難

降,2018 年電話詐騙損失金額高達澳門幣 2,135

萬。電話詐騙具有趨利性、跨境性、隱蔽性、多樣

性、連續性和團伙分散性等犯罪特點,犯罪團伙更

針對普通市民的心理特徵和弱點而設計騙局,並經

常更換詐騙劇本,這些都是防治電話詐騙的難點,

以下淺談。

( 一 ) 電話詐騙犯罪模式

“假冒政府機關人員”的犯罪團伙最少由以下

四部分組成:1. 電話組,團伙成員負責撥打詐騙電

話,成員一般身處外國;2. 技術組,團伙成員設置

及操控網絡改號電話平台(VOS),通過 VOS 將

詐騙電話號碼改號為澳門電話號碼或內地政府機關

號碼以增加可信度,成員一般身處內地;3. 轉帳組

(通稱水房),團伙成員使用網絡銀行或第三方支

付平台轉移贓款,成員身處中國台灣;4. 取款組,

團伙成員負責使用銀行卡在 ATM 提取經轉帳贓

款,成員身處中國台灣。

根據過往司法警察局與其他地區的警務合作

結果和調查經驗,第一及第二部分的犯罪分子身處

國外或中國內地,而第三及第四部分的犯罪分子則

身處中國台灣,犯罪團伙主腦是中國台灣居民。過

往,本局透過區域警務合作偵破數宗“假冒政府機

關人員”案件,包括與廣東省和台灣地區警方聯合

4.

流連在娛樂場內外搭訕賭客進行非法兌換外幣的群體的通稱,相信“換錢黨”與內地地下錢莊活動有關。

5.

薛仲明局長主持 2019 年“司法警察局迎春座談會”期間公布的 2018 年犯罪情況及警務策略。

6.

電話詐騙指被害人接聽電話或接收電話短訊而被騙,騙徒通常假冒內地公安和司法機關、被害人親友、舉辦抽獎活動的公司,類型一般分為“假

冒政府機關人員”、“猜猜我是誰”、“假綁架勒索”、“假冒網購公司”和“短訊中獎詐騙”等。

7.

網絡詐騙指騙徒透過互聯網平台(手機或固網上網)詐騙被害人,類型一般分為“援交詐騙”、“網絡情緣詐騙”、“電郵冒充交易公司”和“尼日利

亞電郵詐騙”等。

澳門警察 /

警察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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