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警察
•警 察 文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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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警察局警務人員的就職宣誓制度,進一步就其即將
肩負起重大的社會責任而進行莊重的就職宣誓儀式而
作出法律規範。在每一屆保安學員就職成為警員的儀
式上,領導和主管們為就職學員佩戴治安警察局警章
儀式後,隨即由一名警官帶領全體學員宣讀
“
就任詞
”
並宣誓就職,
“
本人謹此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
澳門特別行政區,遵守法律,維護法紀,廉潔奉公,
竭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服務,為將就任,謹以本人名
義,鄭重聲明,盡忠職守。
”
學員集體高聲宣讀誓詞,
並在治安警察局局長監誓以及見證下,正式完成就任
儀式,成為治安警察局一員,為特區廣大市民及到訪
旅客,提供優質的服務以及最安全的保障。
五、宣誓行為的心理過程
就職宣誓行為對宣誓人員的心理構成了積極影
響,具有暗示性及內隱性的功能。以警察為例,宣誓
行為可以對警務人員增強暗示,促進個人在警察職業
生涯的成長和承擔 ; 同時在內隱性方面提高警察職業
角色的認知,強化對職業的歸屬感,有利於激勵、堅
持意志及正向思維,強化應對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
為即將承擔重大社會責任及面對艱辛的警務工作,奠
定心理韌性基礎。
警務人員在宣誓儀式上,身處莊嚴的典禮環境
中,在局長作為監誓人員的威嚴下宣誓就職成為警
員,誓詞內容言簡意賅、意義深遠、絕不含糊。人員
在眾人的見證下,氣宇軒昂地高聲宣讀誓詞,字字鏗
鏘,聲聲入耳。宣讀期間,個人朗讀的音量隨即被集
體的音量所融合,形成一股整合而團結的力量,宣誓
人員之間群體性心理效應油然而生,個體瞬間頓悟,
自覺成為群體的一員,並產生強大的群體向心力,
促使宣讀誓詞更加明快果斷,激動昂揚。另一方面,
儘管個人宣讀的音量與群體相互融合,但畢竟自己親
口朗讀的誓詞,在內心依然清晰嘹亮。奉若神明的誓
詞內容激發自我肅然起敬、堅韌不拔,有如烙印一般
刻劃於灼熱的心坎中,維護社會治安重大的責任和承
諾驟然沉重的落在一雙肩膀上,為即將履行神聖的職
務與責任,注入了無限的動力及取之不竭的能量。由
宣誓行為併發的心理過程,啟動了個體的意識及潛意
識共同參與,是心靈的一次激烈碰撞,是內在發展、
成長以至昇華的心理基礎,是自身內外資源整合的重
要契機,標誌着警務人員職業生涯的開始,正式服務
社會並履行職務的里程碑。
六、警務人員就職宣誓的心理學意義
(
一
)
警察就職宣誓以強化職業道德及操守
奧地利著名心理學家、精神分析學始創人西蒙‧
佛洛伊德
(
Sigmund Freud,1856-1939
)
,認為人格或
人的精神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即
“
本我、自我與超
我
”
。其中,本我在動機方面佔有主導地位,但本我
又受到道德及社會規範
(
即超我
)
所制約。義務和責
任這類道德範疇的意志體現,與人類潛意識所追求的
慾望呈相互對立狀態並存。自願宣誓的行為對自我約
束的潛意識在本我方面的慾望心理,可使其得到有效
舒緩,有利於對警務人員角色的理解、認同與內化,
形成內隱性認知。這種內隱性社會認知一旦形成,是
一股強大而有力的穩定力量
4
。宣誓可以促使警察角
色內隱性認知的形成,敦促警務人員在極短的時間內
形成警務人員應該具備的心理條件,從而產生正面、
積極的心理效應,產生並持續恪守自律的行為,並外
顯於警察職業角色的行為體現之中,形成一種職業道
德自我約束的功能。
(
二
)
通過宣誓行為促進警務人員的職業情感
年青人對自我職業生涯充滿熱情,而投身警隊
也是不少年青人的志願,人們從警的目的各有不同:
有的為了個人興趣、有的為了挑戰自我、有的為了一
展抱負、也有為了相對穩定的收入和待遇、有的更可
能為了圓滿自己,對從前某警察劇集主角形象角色追
求的情結
⋯⋯
每位年青人毅然作出投身警隊的決定
時,均根據其當時自身認為最有價值的目的,但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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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楊治良、葉閣尉:〈內隱學習
“
三高
”
特徵的實驗研究〉,《心理科學》,
1993
年,
16(3)
:
138-144
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