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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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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過境 - 持《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內地居民
持《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內地居民
問題:
1
本人持《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過境澳門,准予逗留7天,但因病在澳逾期逗留了2天,在繳交罰款後隨即飛往台灣地區,那麼,本人能從台灣地區乘飛機再次過境澳門嗎?逗留期多少?
2
本人在6月份曾持《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在澳逾期逗留2天並已繳交罰款,其後於7月份又在澳門逾期逗留3天,並已被告知禁入境,那麼,何時方可再入境澳門?
3
本人持《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多次往返台灣地區簽注),從深圳經香港飛往泰國,然後由泰國飛澳門機場入境,倘距上次離澳30天內,本人再以上述證件進入澳門,會被拒絕入境嗎?
4
懷孕多少個月以上不可以入境澳門?
5
聽說某些人入境澳門時是不用填寫出入境申報表的,到底這些簡化措施是適合哪類人士呢?
6
在澳門逾期逗留,一日需罰款多少,需要坐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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