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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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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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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報乘客資料系統APIS(法律篇)
問題:
法律當中規定有關的行政處罰為澳門元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款,但在甚麼情況下會被科處三萬元罰款,科處十五萬元罰款又是甚麼情況?兩者之間有何不同,行政當局是如何衡量的?
解說:
法律針對相關罰款設定幅度,旨在當局在評估相關違法行為的情節時,針對譴責性較高的行為,科處金額較高的罰款。如屬第16/2021號法律第九十四條累犯的情況(自行政處罰一年內實施相同的違法行為),則上述罰款的下限提高四分之一,上限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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