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
問題解說
>
出入境
>
外地僱員及其家團成員
問題:
持“入境憑證”的非居民入境時所使用的旅行證件與“入境憑證”上所載的證件不一致時,會否被拒入境?
解說:
持“入境憑證”的非居民入境前所使用的旅行證件更新後,應即時通報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外地僱員分處,以更新相關資料,否則當其持該“入境憑證”入境時,只可視為一般旅客處理。
返回上頁
使用及私隱條款
請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9.0 或以上及 1024 x 768 或更高解像度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2010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治安警察局 版權所有
地址:氹仔北安碼頭大馬路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
電話:(853) 2857 3333 圖文傳真:(853) 2878 0826 電子郵件:
psp-info@fs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