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
問題解說
>
出入境
>
外地僱員及其家團成員
問題:
持“入境憑證”的非居民是否百分之百肯定可入境澳門工作?
解說:
經修改的《聘用外地僱員法》生效後,非居民在入境澳門時仍須遵守現行的出入境法律制度,因此,即使持有“入境憑證”,有關的非居民若屬法律所規定之情況,亦可被拒絕進入澳門。
返回上頁
使用及私隱條款
請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9.0 或以上及 1024 x 768 或更高解像度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2010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治安警察局 版權所有
地址:氹仔北安碼頭大馬路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
電話:(853) 2857 3333 圖文傳真:(853) 2878 0826 電子郵件:
psp-info@fs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