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
問題解說
>
出入境
>
外地僱員及其家團成員
問題:
已在澳的越南籍人士(包括即將離職之外僱)是否必須先回國申請“入境憑證”及再辦理預先簽證才能在澳工作?
解說:
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居民須取得“入境憑證”,並須從澳門特區以外地區入境方獲發“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此外,非居民在入境澳門時仍須遵守現行的出入境法律制度,需預先簽證國家(如越南)的國民尚須持預先簽證才可入境澳門。
返回上頁
使用及私隱條款
請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9.0 或以上及 1024 x 768 或更高解像度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2010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治安警察局 版權所有
地址:氹仔北安碼頭大馬路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
電話:(853) 2857 3333 圖文傳真:(853) 2878 0826 電子郵件:
psp-info@fs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