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English網頁指南相關連結
主頁關於本局宣傳/資訊服務承諾服務/手續表格下載問題解說本局動態安全與您

聯絡我們 實時資訊 網上系統 自助服務機 網上反饋 晉升程序/開考 有特別需要人士的支援措施 失物告示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新出入境法律資訊 治安警察局青年工作
問題解說 > 出入境 > 來澳定居人士
出入境警務交通准照/許可其他
問題:
持《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人士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後,應何時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報到?
解說:
持《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之人士在關閘出入境事務站完成入境手續並提出「居留許可」申請後,會獲發《接收申請收據》,其應按《接收申請收據》指定日期前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繼續行政程序。
另外,持《前往港澳通行證》之人士會於關閘出入境事務站入境時辦理預約登記,當事人請按照預約時間前來辦理手續,以節省輪候時間。

返回上頁

使用及私隱條款   請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9.0 或以上及 1024 x 768 或更高解像度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2010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治安警察局 版權所有
地址:澳門十月一號前地 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
電話:(853) 2857 3333 圖文傳真:(853) 2878 0826 電子郵件:psp-info@fsm.gov.mo
主頁 微信 面書 Instagram Youtube 手機應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