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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說 > 出入境 > 來澳定居人士
出入境警務交通准照/許可其他
問題:
持《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之人士來澳申請「居留許可」前,應在中國內地辦妥什麼文件?
解說:
除初步符合澳門永久性居民資格者(《單程證》之持有人相片下方載有“R”標記)外,其他持《單程證》之人士來澳前應辦妥與所團聚之居澳親屬的關係證明(如:原結婚證、《結婚公證書》、《出生公證書》、《出生醫學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等),若《單程證》簽發當日利害關係人已年滿16歲,還應辦妥由簽發日起未逾6個月之中國內地全國性《刑事紀錄公證書》。
上述文件之接納標準詳見《居留許可申請所需證明文件之接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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