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
問題解說
>
出入境
>
旅遊/過境 - 持《中國護照》的內地居民
問題:
現時持中國護照以過境性質進入澳門的條件如何?
解說:
現時持中國護照的旅客,除護照剩餘的有效期至少須超過擬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的期間加上90天外(如:過境澳門逗留7天,即剩餘有效期應至少有97天),還須具備有效進入其他國家之入境簽證及使用澳門國際機場前往外國或由外國返回的運輸憑證(如:確認機位的機票)方可獲准過境進入澳門,最多可獲7天逗留許可。倘並未持有相關證明,本局人員將基於其不符合過境規定,依法拒絕其入境。
返回上頁
使用及私隱條款
請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9.0 或以上及 1024 x 768 或更高解像度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2010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治安警察局 版權所有
地址:氹仔北安碼頭大馬路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
電話:(853) 2857 3333 圖文傳真:(853) 2878 0826 電子郵件:
psp-info@fs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