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倘透過澳門身份證明局自助辦證機或“澳證易”自助服務機作登記,於成功登記後3小時便可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香港。倘於香港入境事務處的登記處登記,則成功登記後15分鐘即可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香港。 |
3) |
年滿11歲未滿18歲的合資格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須連同父母一方或監護人前往香港入境事務處的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並出示下列文件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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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人及陪同申請人辦理預先登記手續的父親或母親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
2. |
申請人的出生證明文件(澳門出生的人士須出示由澳門民事登記局發出的辦理身份證用途的“出生登記之敘述證明”,或記載有關出生登記的“全文副本證明”); |
3. |
由監護人陪同登記,須出示有關行使親權或監護權的證明文件(倘證明文件只有葡文版本,須附上經核證的中文或英文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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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根據香港特區現時的入境條例,個別國家的公民,須預先取得簽證方可入境香港特別行政區,故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上述人士須經香港入境事務處預先審核獲批後,才能享有上述便利。身份證明局將會把有關資料送香港入境事務處作預先審核,並將審核結果通知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