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如通關人士未能出示有效的“港澳通關二維碼”,需要出示實體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明文件辦理出入境手續。因此,需要通關的港、澳居民倘沒有攜帶實體身份證,應自行或透過他人取回相關證件後再過關。 倘澳門居民在香港遺失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旅遊證件/身份證明文件,且沒有其他證件可用作離境,可直接前往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香港上環港澳客輪碼頭或尖少咀中國客運碼頭一併辦理報失聲明及出境手續。
倘香港居民在澳門遺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回港證/香港簽證身份書/香港特區護照等證件,可直接親往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一併辦理報失及離境手續,如持有有效3小時內離境船票,可直接親往外港碼頭出入境事務站或氹仔碼頭出入境事務站一併辦理報失及離境手續,此外,亦可親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一併辦理報失手續及申辦《遺失證件聲明書》。 註:如遺失證件之情況涉及刑事成份,應先到警局處理後,再按上述程序跟進離境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