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民互信,共建和諧社會
鄺子欣
*
回歸後,澳門這個小城逐漸走向國際化,旅遊博彩
業成為龍頭產業,為澳門帶來了空前的變化,世界各地
的遊客紛至沓來,吸引着眾人的眼球,同時亦迎來不法
之徒的目光,雖然嚴重罪案的案發率維持在低水平,但
盜竊、詐騙等困擾民生的輕微罪案卻時有發生,對向來
平穩的治安帶來了衝擊,成為了近年澳門警察所面對的
主要治安問題。騙徒、竊賊之所以能夠成功作案,與市
民防騙、保護財物的意識不足有重大關係,而警民合作
就成了打擊此類輕微罪案的關鍵。“ 警民合作 ”,顧名思
義是指警察與市民通力合作,目的在於共同維持澳門特
別行政區的穩定與和諧。這裡的“ 警察 ” 並非只包括我
們最常見到的身穿藍色制服的警員,而是泛指澳門整個
保安部門的每一位成員,當中包括司法警察局、治安警
察局、消防局、澳門海關、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澳門
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以及澳門監獄等各保安部門的人員。
要實踐警民合作,大前提是這個“ 警 ” 要是“ 好警
察 ”,如果警察其身不正,試問市民又如何與其合作?但
怎樣才算是“ 好警察 ” 呢?這個問題相信在每個人心裡
都有不同的答案、不同的詮釋。對於普遍市民來說,一
名好警察的定義,莫過於保護好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儆
惡懲奸、盡忠職守、不偏不倚。而對於警務人員來說,
一名好警察最基本的就是遵從第 66/94/M 號法令《澳
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裡面提到的十項義務,包
括服從義務、無私義務、熱心義務、忠誠義務、保密義
務、有禮義務、端莊義務、勤謹義務、守時義務和候命
義務,做到知法、守法、執法,並應不斷自我增值,保
持良好的體格,抱着無私奉獻的態度服務社會,如此的
警務人員才值得廣大市民的配合和信任。
近來關於澳門警察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三大警務
的理念,分別是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和公關警務。我認
為這三個層面是推廣警民合作的一個好開始。主動警務
是指主動瞭解市民大衆的訴求,及時回應;社區警務是
指用社區問題導向警務工作,爭取社區力量協助警務人
員執法,做到警民一家,警力向社區延伸,令執法更高
效;公關警務是指透過不同媒體與渠道讓市民瞭解警務
工作,更有效地實現社區警務和主動警務。
在這三者中,我認為社區警務最值得加大力度去推
廣。澳門地小人多,幾乎每個角落都有人居住,這或許
是一種優勢,因為整個城市就像一個大型的社區,居民
之間有着密切的交往,共享社區資源,社區內的治安是
大家共同關心的問題。當社區內少數人開始有防罪滅罪
的意識,大家生活在同一區域,必然會互相影響、互相
感染,若要締造和平共融的澳門,最有效的方法是運用
從眾效應,充分利用社區的影響力,讓防罪意識普及化,
並教育居民把這種意念傳播予親朋好友,令宣傳效力事
半功倍,從而逐漸提高全澳市民對罪案的認識,共同參
與打擊及防範。
近年來,愈來愈多教育預防罪案的宣傳影片在澳門電
視台及巴士上播放,透過生動有趣的故事或模擬罪案情
節,教育市民防患於未然。同時,社區警務工作亦包括
到大型屋邨或學校進行宣傳推廣,透過與市民的溝通交
流,瞭解他們日常生活遇到的問題、近期發生的案件類
型、作案手法的變化與特點等,從而調整處理各類案件
的手法,使執法更具針對性,並教導市民提前做好各項
防範罪案的措施。防患於未然,往往是最理想的,社區
鄺子欣,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十五屆警官培訓課程學生,“警民同心,公共安全”中文徵文比賽專上組亞軍得獎者。
*
專上組
澳門警察 /
警察文化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