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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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 |
2. |
協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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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3. |
比賽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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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勇敢堅毅,打擊一切罪惡絕不手軟;我們竭誠護民,防疫防罪恪盡職守;我們勤懇務實,服務市民一心一意;我們親切有禮,為構建良好警民關係不遺餘力。
治安警察局致力服務為民,現藉著舉辦「警察 ‧ 形象」填色、繪畫及口號創作比賽,鼓勵青年學生多角度思考,用筆觸展現心中正面美好的警察形象,並透過文字構思,將防罪滅罪訊息更好融入作品,在發揮繪畫潛能的同時,亦加深他們對警察工作的認識,提升其守法及防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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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比賽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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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形象」 |
5. |
對象及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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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小組(小學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 |
高小組(小學四年級至六年級學生) |
中學組(初中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學生) |
❈ 註:於澳門學校就讀,並持有有效證明文件之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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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評審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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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代表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代表組成評審團 |
7. |
評選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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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30%)、視覺美感 (30%)、創意 (20%)、意念表達 (20%) |
8. |
比賽準則及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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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色及口號創作比賽(初小組及高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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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參賽者可於此下載 5 款填色稿中的其中一款,並以A4尺寸,雙面列印報名表及填色稿;於填色稿上以任何顏料填上顏色,並可於預留空間內自由創作。參賽者需於作品內及背面的報名表格,創作不多於20字的標語或口號 (不包括標點符號),以表達主題訊息。完成作品及填妥背面的報名資料後,須於截件日期或之前提交作品; |
2. |
顏料種類不限,但不接受任何立體加工(例如貼紙、金粉、閃粉、皺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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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及口號創作比賽(中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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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參賽作品須為A3尺寸; |
2. |
畫紙需自行準備,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創作媒介不限,但必需為平面; |
3. |
於作品內,參賽者需創作不多於20字的標語或口號 (不包括標點符號),以表達主題訊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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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
「填色、繪畫及口號創作比賽」參賽者可瀏覽治安警察局官方微信號、Facebook及Instagram專頁等相關相片及資訊作參考。治安警察局網站宣傳資訊作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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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比賽奬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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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別分別設有一等奬3名、二等奬10名、三等奬20名及入圍奬3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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奬項 |
奬品 |
一等獎
(3名) |
各獲得1套7款
警察毛公仔
及奬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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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奬
(10名) |
各獲得1套3款
警察模型車
及奬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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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奬
(20名) |
各獲得1套2款
警察變形電子手錶
及奬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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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圍奬
(30名) |
各獲得L型資料夾、八色筆、間尺、拍子簿、創意車型便簽筆
及奬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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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參賽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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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參賽作品被確認有任何侵犯第三者版權的行為,將被立刻取消資格; |
2) |
參賽者必須正確及清晰地填寫參賽作品上之各項資料,如有遺漏或失實,本局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3) |
參賽者可提交一份或以上的作品參賽,但僅以評分最高作品競逐獎項; |
4) |
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處理並僅用於是次比賽; |
5) |
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用於有關活動、統計及建立資料庫之用; |
6) |
所有參賽作品的版權屬本局擁有,作品遞交後將不獲發還,本局有權將參賽作品應用於任何宣傳、展覽及印刷用途,而毋須事先徵得參賽者同意及支付任何版權費用; |
7) |
作品一經遞交,即視參賽者瞭解及接受上述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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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遞交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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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須於「截件日期」前將作品連同報名資料遞交至本局以下警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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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截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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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023年2月3日截止。 |
13. |
賽果公佈及頒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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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賽結果將於2023年2月22日公佈。同時,本局將以電話短訊方式通知各得奬者的獲獎和領獎安排; |
2) |
頒獎日期及地點將與比賽結果同日於下列途徑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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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活動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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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可於政府辦公時間內致電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 8790 5531 / 8790 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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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對是次比賽保留最終解釋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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