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警察
•警 鐘 長 鳴
87
2017
年
8
月
21
日
兩名執法人員涉組織犯罪集團
事件概述
司法警察局早前根據可靠情報,懷疑有治安警
察局警員涉嫌組成犯罪集團,接受利益、濫用職權
及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協助非法入境者從出入境口
岸進出本澳及向非法入境者提供在逗留本澳期間的
接載護送服務。
司法警察局在鎖定涉案人士行蹤後,於
2017
年
8
月
20
日凌晨採取行動,分別拘捕案中兩名治安警
察局警員及一名涉案本澳居民,另帶走四名非本澳
居民。司法警察局以“犯罪集團”、“受賄作不法行
為”、“瀆職”、“濫用職權”以及“協助及收留
非法入境人士”等罪將該兩名警員移送檢察院偵辦。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對於再有警務人員知法犯法、
涉嫌利用職權實施犯罪活動感到非常痛心,已即時
指示司法警察局深入開展後續調查,以及要求治安
警察局對涉案警員依法嚴肅處理,並且須全面檢討
對人員的紀律監督和對工作流程的監管,以更加有
效地堵塞漏洞;同時,轄下所有部門亦應以此為鑑,
注重加強警隊管理。
黃少澤司長重申,對任何違法違紀行為,保安
當局絕不容忍、絕不姑息;一旦發現及證實有人員
違反法律和內部紀律,定必嚴懲不貸。
治安警察局回應
治安警察局對有警務人員涉嫌犯罪表示痛心,
並會積極全力配合司法警察局,於兩局合作下共同展
開調查工作;同時,重申一直高度重視人員的紀律
操守,對有關違法者定必嚴格按照法律,秉公辦理,
絕不姑息。
跟進情況
治安警察局於
2017
年
8
月
21
日開立紀律程序,
依法追究違法者之紀律責任,並於同日對該兩名涉
案警員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其後,司法當局對該
兩人採取羈押強制措施,保安司司長對上述防範性
停職措施作出廢止批示。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已即時着令各部門主管,再
深入全面檢討有關之工作流程及指引,責成屬下各
部門加強監管,制定措施堵塞漏洞,以避免同類事
件再次發生。
結果
有待公佈。
治安警察局回應
治安警察局高度重視有警員利用職務之便作出
犯法行為,必定嚴格按照法律,秉公辦理;重申對任
何違法者均一視同仁,堅決打擊犯罪行為。
跟進情況
治安警察局已於
2017
年
8
月
11
日開立紀律程
序,調查相關之紀律責任,同時已將涉案警員調離現
職部門。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已就事件通報內部各部門,警示各
部門須時刻重視屬下人員的紀律操守,加強向人員灌
輸廉潔奉公之守法意識。
結果
有待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