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警察
•警 察 理 論
2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陳柱培,治安警察局首席警員;郭永力,治安警察局警員。
澳門家庭暴力問題之探討
陳柱培、郭永力
*
摘要
家庭暴力是一個全球都需要面對的問題,也是當
前社會的一個熱點課題。這課題在世界各地都普遍存
在,只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地區或社會制度,存在
不同程度的家暴事件,因家暴引致不少問題並衍生
刑事案件。因此,如何預防及遏止家庭暴力的發生,
必須通過反家暴法的有效實施,制裁施暴者的不法行
為,並透過各種措施保護及扶助受害者,同時定期檢
討和改善合作機制,構建良好的家庭溝通條件,提高
大眾維權意識,從不同角度共同攜手開展零容忍家
暴的行動,全方位地清除家暴現象,達至和諧有愛、
和睦、穩定的良好家庭氛圍。
關鍵詞:家庭暴力
家暴法
施暴者
預防和保護措施
一、前言
長久以來,家庭暴力一直是社會的核心問題。
家庭暴力除對受害者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
影響外,更對婚姻和子女成長造成不幸,而且容易
衍生惡性循環的治安問題,破壞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家庭暴力問題應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
在澳門,《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於
2016
年
10
月
5
日正式生效,社會工作局聯同政府多個部門,包括
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教育暨青年局及民間社團
服務機構合力推動反家庭暴力合作機制,全力阻止家
庭暴力行為,促進家庭和睦相處,從而使社會穩定發
展。由於警方在預防及制止家庭暴力過程中,扮演着
具有預防性、保護性及關鍵性等多方面、多維度的關
係角色,此次頒佈的《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俗
稱
“
家暴法
”
)
,清楚解釋了警方的相應職責,對家
庭中的暴力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同時賦予法院有權介
入解決家庭紛爭問題。這意味着澳門在反家庭暴力上
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透過專項立法,並以法律形式
對家庭暴力的定義、措施、處理、預防、教育等作出
規範,同時對家庭暴力行為在刑事和民事上所衍生的
問題作出歸責的劃分,這凸顯澳門特區政府在民生事
務問題上的關注及市民對家庭暴力問題上的重視。
另外,如何結合法律處置好此警情,值得警務
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思考。在過去,
“
法不入家門
”
、
“
清
官難斷家務事
”
的觀念轉化為現今社會公眾之事、公
權力可以介入的公共議題。對此,警方的角色與職責
有着重要的意義。本文通過對家庭暴力定義的辨析,
分析家暴對社會的危害性,並指出社會推動頒佈
“
家
暴法
”
的原因,同時對預防及制止這類行為提出見
解,對於家暴的受害者提供保障,從而建立一個針對
家庭暴力的多層預防和救治機制。
二、家庭暴力的涵義
人們常說:
“
家是撫平人在生活中的疲憊,讓人
感到最安全、最溫暖的地方。
”
它是人自出娘胎後第
一個接觸社會的單位,對個人的人格、價值觀有着深
遠的影響。但是某些家庭發生的暴力事件,導致本
應美好幸褔的家,變成難以想像的悲劇或苦難之地,
是每個人都不想見到的事情。因此,家庭幸福和諧
是社會穩定的基石。
“
家庭暴力
”
一詞在世界各地有
不同的標準,在學術界、法律界等眾說紛紜,很難
有一個統一的涵義。例如在美國,家庭暴力是指家
庭關係的一員藉着家庭成員對其信任和依賴,運用
其權力危及成員的生存、安全、福利與安寧的行為。
根據內地《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
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