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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青年工作 > 學警體驗營 > 活動章程
 
 
2021年「學警體驗營」活動章程
 
1. 主辦機構: 治安警察局,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2. 合辦機構: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3. 活動地點: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及石排灣公立學校
4. 活動對象:
報名參與治安警少年團招募之學員及獲晉升之少年團成員
5. 活動目的:
加深青年對警察工作的認識,樹立正確人生價值觀,培養自律及紀律性,運用自己的力量貢獻社會。
6. 活動日期:
班別 日期
第一班 7月19日至7月22日
第二班 8月2日至8月5日
   
註:
參加者只需參加其中一個班別,亦可於網上報名時同時選擇第一、二志願,屆時將按報名情況分配。如參加者超出預定人數,則以抽籤結果決定錄取資格及班別分配。
7. 活動內容:
 
步操練習
軍事障礙徑體驗
體能訓練
普法講座
游繩訓練
團隊建設
警犬表演
參觀前線警務單位
裝備展示
警務人員心得分享會
  註:以上活動內容會因應疫情建議及指引而有所調整
8. 入營須知:
 
1) 學警體驗營之學員須遵從以下要求:
  嚴格遵守紀律及服從營內之教官及工作人員之指示;
 
儀容要端莊,不得染髮,髮型要求:男生需整齊短髮;女生如留長髮需束髪及露耳;
 
在訓練營內,學員必須注意其言行舉止,不得污言穢語,更不得作出有違反道德的行為;
 
在訓練營內,無論一人或多人學員亦要以嚴肅及隊伍之方式行進,不得喧嘩及嬉戲;
 
愛護及保管好派發之服裝及裝備,除學警體驗營活動需要外,不得私自穿著;
 
愛護營內之設施及裝備,禁止於營房內進食,並保持營房整齊清潔;
  男學員禁止進入女學員宿舍,反之亦然;
 
未經許可或指示不得私自前往或進入營舍內其它地方;
 
於就寢時間時,應迅速熄燈就寢,保持肅靜,不得進行任何活動或離開宿舍;
 
由於活動中部分項目對體能要求較高或具一定程度的危險性,參加者須視乎自身體能狀況而參與,如因身體健康問題應即時通知教官;
 
活動完結後,需填寫活動問卷及遞交一篇不少於200字的入營感想。
2) 住宿安排: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發展情況而決定是否留宿:
 
(留宿方案) :
本局將因應疫情緩和,安排學員晚間入住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學員宿舍或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轄下之石排灣公立學校營舍;
(不留宿安排) :
體驗營各項活動將安排於日間在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內進行,活動開始及完結,將安排車輛接送往返,時間為早上7時30分及傍晚6時,地點分別位於本局輔助及服務警司處及氹仔警務警司處。
3) 應攜帶物品:
 
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運動鞋(以白色為主)
醫療金咭
白色汗衣
筆記簿和原子筆等文具
防曬用品及蚊怕水
水樽、牙膏、牙刷、毛巾等日常用品
白色及黑色長襪
4)
可自備以下物品:
 
黑色高筒皮靴、葡萄糖冲劑、小量乾糧、吹風筒及澳門通卡。
5)
禁止攜帶入營之物品:
 
貴重之飾物、財物、化妝品、電子遊戲機及其它家用電器用品。
9. 注意事項:
 
(1)
如活動當日天氣惡劣或其它因素影響,將會視乎實際情況,作出延期或取消等安排;
(2)
活動中,治安警察局將會向參加者提供服裝,並於活動結束後統一回收。參加者需於正式報名表中填寫自身訓練服尺碼,「服裝詳細尺寸對照表」可於本局網站參閱;
(3)
如有必要携帶手提電話,進行活動時將按所需情況由工作人員統一存放。
10.
查詢:
請於辦公時間(9時至13時、14時30分至17時45分)致電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87905757或87905531查詢。
 
治安警察局保留是次活動所有條款及細則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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