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自回歸以來,經濟急速發展,加上受惠於國家的“港澳自由行”政策及“一帶一路”發展戰略,吸引了大量的中國內地旅客前來觀光,或以澳門作為中轉站往返國外,因此內地旅客一直是本澳最大的客源,加上外地僱員及留學生,2015年內地居民的入境人次已突破四千萬。如內地旅客如在旅澳期間不幸遺失入境證件,而又没有其他證件可用作離境時,請參照以下指引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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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當內地旅客發現遺失入境所使用的證件,請先保持冷靜,檢查是否有其他財物損失,以及是否涉及刑事情況(如證件被盜竊或搶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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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遺失入境證件的情況下,可直接到本局出入境事務大樓(地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一併辦理報失手續及申辦《遺失證件及報到通知書》以作離境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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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財物損失或刑事情況下,請先前往司法警察局或本局各警司處報案,在取得《報案證明》或《檢舉憑據》後,再按上點所述到出入境事務大樓辦理手續。 |
二、 |
需要留意的是,內地旅客須在《遺失證件及報到通知書》有效期內到辦證機關辦理一次性旅遊證件,並在離境時同時出示該通知書及一次性旅遊證件,以核對資料及辦理離境手續。倘在通知書有效期屆滿後仍然留澳,且没有其他有效「逗留許可」者,將被視作逾期逗留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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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證類別 |
辦證機關 |
中國護照 |
中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
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 |
澳門中國旅行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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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以上述方式離境外,內地居民因緊急事故也可直接到關閘出入境事務站(離境大堂出境辦事處)申請返回內地。如對上述的資訊有任何疑問,歡迎瀏覽本局網頁非本澳居民遺失入境時所使用證件之處理或致電居留及逗留事務廳熱線(853) 2872 5488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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