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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服務機 > 自助領取「延長逗留許可憑條」
 
 
1.
申請人向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提交「延長逗留許可」申請後,如獲批准,申請人將從其提供的手提電話(本澳登記)或電子郵件收到短信或郵件,提示其可使用治安警察局的自助服務機;
2.
使用自助服務機時,申請人只要使用原來申辦手續時出示的有效護照、旅行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系統打印「逗留許可憑條」,該憑條載明新的「逗留許可」期限。在澳逗留期間請妥善保管該憑條,以便需要時出示予有關稽查單位;
3.
如未能使用自助服務的人士,請到以下地點櫃檯辦理手續: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K區;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C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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