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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服務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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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學生「逗留特別許可」續期/補期
1.
已獲批外地學生「逗留特別許可」的人士,倘因旅遊證件或簽注之有效期不足而未能獲批給至課程完結日之「逗留特別許可」,經辦理有關證件或簽注有效期的延長後,可使用本自助服務進行「續期/補期」,及領取有關之「逗留許可憑條」;
2.
注意,本自助服務不支持以下證件:
(1)香港居民身份證;(2)中國護照;(3)其他不具機讀條碼的證件;
3.
如未能使用自助服務的人士,請到以下地點櫃檯辦理手續: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K區;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C區。
《微信公眾號相關介紹》
2020年9月12日
2020年11月30日
《相關服務資訊》
https://www.fsm.gov.mo/psp/cht/pdf/N_S_Kiosk_Ins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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