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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資訊 > 出入境資訊 > 青茂口岸允許通行人員範圍
 
青茂口岸允許通行人員範圍
 
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經珠澳兩地邊檢機關研究協商,允許經青茂口岸出入境的人員範圍如下:

內地居民: 持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或電子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
澳門居民: 持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含非中國籍)及澳門居民身份證。
香港居民: 持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含非中國籍)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注意:
1.
上述人員中同時符合珠澳兩地邊檢機關自助(快捷)通行條件的,可經合作查驗自助通道(合作快捷查驗通道)通行,不符合自助通行條件的 (比如未辦理自助通道備案手續或具有證件芯片損壞等特殊情況 ),可經人工查驗通道通行。
2.
超出青茂口岸通行範圍的出入境人員,請選擇其他口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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