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政府機關人員(公檢法)電話詐騙。騙徒假冒政府機關人員及主動說出事主身份資料,訛稱事主本人或名下銀行帳戶、電話卡牽涉重大刑事案件,並轉駁電話至假公安。騙案後續手法呈多樣化,一或要求事主轉帳至所謂安全戶口以供資金審查,二或藉視頻辦案、共享屏幕、傳送假冒司法機關釣魚網站鏈結等手段盜取銀行帳戶密碼、交易驗證碼,三或迫令事主“執行特別任務”、“戴罪立功”,實質是誘騙其協助犯罪。司警局去年就此立案288宗,是2022年的3.3倍;該手法佔電話騙案總量逾七成;被害人以35歲以下人士為主,佔八成,學生群體被害尤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