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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與您 > 重組架構明確賦權 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重組架構明確賦權 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第14/2020號法律《修改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第17/2020號法律《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以及為之配套的第35/2020號行政法規《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第36/2020號行政法規《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人員的招聘、甄選及培訓》等與司法警察局相關的系列法律法規已於10月12日生效。相關法例的更新修訂,是特區政府持續健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舉措,同時大大有利司警局提升執法效率,以達至加強預防和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安全和大眾合法權益之目的。

明確調查國安犯罪屬專屬權限
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至今逾11年,是本澳繁榮發展的“穩定器”。在《國安法》的強大震懾、民眾自覺維護國安、特區政府和保安當局的有效警務部署等多重作用下,充分有力維護國家安全。然而,面對外部勢力阻遏我國發展的企圖和行動越趨劇烈頻繁,國家安全風險日益增加;同時,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下,要周全守護傳統和非傳統各個領域的安全,也需要更完備的執法配置和更充足的執法力量。

自《國安法》生效後,司法警察局作為專責調查嚴重罪案的刑事警察機關,嚴格依循法律規定,切實開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工作。是次修改司警局職權法律,規定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為司警局專屬職權,以進一步明確其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職責,並為其設立專門執行機構創設條件。

組建新部門穩步完善執行機制
為應對國家安全形勢的新變化和新挑戰,除明確司警局具調查國安犯罪的專屬權限外,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下,司警局重組組織架構,增設一廳六處以履行法定職責,並增設一名副局長。

成立專責國家安全執法及相關工作的“保安廳”,以及轄下四個處級附屬單位──“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國家安全行動支援處”和“國家安全事務綜合處“,負責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情報搜集及分析、案件調查、反情報反間諜、行動支援、法制建設研究等職務,以及依法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提供支援。

設立直接隸屬司警局局長的“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專責建立反恐怖主義情報系統及統籌相關情報工作、進行反恐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執行反恐行動、推動反恐合作等職務。

在資訊及電訊協調廳下增設“網絡安全處”,統籌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工作,助力建立更完善的網絡安全管理組織體系,以守護總體國家安全的前沿領域。同時,網絡犯罪趨增,傳統犯罪借助互聯網實施的情況突出,網絡安全處將與局內專責刑偵及技術單位緊密協作,為預防和調查網絡犯罪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援。

相關部門設立後,司警局將全面開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使預防和打擊相關犯罪的成效更彰,亦更好保障特區和大眾的安全,並為上級部門前瞻決策提供助力。

完善特別職程制度提升執行力
要有效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網絡安全、執行反恐和高科技犯罪偵查等工作,必須賴以專業、高效、強大的人才隊伍。司警局增設法證高級技術員和法證技術員兩個特別職程,延攬物證、電子證據領域的專才,構建專業且穩定的工作隊伍,以推動刑偵及網安工作持續發展。同時,優化刑事偵查人員職程,包括設立督察長、刑事偵查主任兩個新職級,以分配領導或執行更複雜的刑偵任務,使不同職級、資歷的工作人員能各盡其力、各司其職,並調升副督察以上職級的學歷要求,以應對越趨複雜困難的刑偵工作,進一步提高執法成效。

與司法警察局相關的系列法例的更新修訂,標誌著本澳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進一步健全。未來,司警局將在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上級機關的領導下,以更完備的組織架構、更專業的人才隊伍,全面落實履行法定職責,切實保障總體國家安全、特區長治久安、大眾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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