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English網頁指南相關連結
主頁關於本局宣傳/資訊服務承諾服務/手續表格下載問題解說本局動態安全與您

聯絡我們 實時資訊 網上系統 自助服務機 網上反饋 晉升程序/開考 有特別需要人士的支援措施 失物告示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新出入境法律資訊 治安警察局青年工作
安全與您 > 新加坡反恐法治的綜合治理模式
 
  新加坡反恐法治的綜合治理模式
 
 
新加坡是一個以華裔居民為主的多民族、多宗教的法治國家,地理位置優越並在全球經濟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歷史上,新加坡受到的恐怖襲擊很少;2001年“9.11”事件之後,國際恐怖組織對新加坡的威脅大幅上升。面對嚴峻的反恐形勢,新加坡政府並沒有一味採取強硬的單純打擊政策,而是選擇了綜合治理的策略,即在嚴懲恐怖犯罪的同時,注重運用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宗教等多元方法來應對恐怖主義的綜合治理模式,旨在從源頭上遏止恐怖主義,並持續削弱恐怖勢力。

綜合治理的反恐策略在新加坡反恐法治中有充分的體現:

首先,新加坡反恐法治強調從源頭防範,保護少數群體、反對歧視,宣導正確的宗教觀念。針對新加坡國內的恐怖活動多源於宗教分歧與種族矛盾的情況,政府予以理性對待。早在1990年,新加坡議會就通過了《維護宗教和諧法》,禁止宗教機構或者宗教團體的領導人實施有害於宗教和諧的違法行為。依據該法律成立的維護宗教和諧的專門機構,為政府制定相關決策時提供建議。《新加坡反煽動叛亂法》與《新加坡刑法》嚴禁在不同種族與宗教群體之間故意製造矛盾的行為,基於偏見而危害種族或宗教和諧的行為,以及故意使用帶有種族或宗教歧視性的語言侮辱他人的行為等。

其次,新加坡反恐法治尤其重視嚴懲幫助恐怖主義的行為。為積極回應聯合國安理會2001年第1373號反恐決議,新加坡2002年7月及時出台了《反恐怖主義(制止提供資助)法》,之後又多次予以修正。該反恐法律之側重點為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幫助和資助的行為,而非暴力恐怖主義本身,其旨在切斷恐怖主義的經濟鏈條。

再次,新加坡反恐法治在懲罰恐怖分子的同時,也規定了諸多措施以改造和引導誤入迷途的涉恐犯罪者,促使他們改過自新,重歸社會。新加坡政府專門聘請心理專家對在押涉恐人員進行心理康復工作,並與宗教領袖合作,請教會派專人和在押涉恐人員探討宗教問題。在押涉恐人員依法被定期評估,當其人身危險性顯著降低時,他們可以同其他罪犯一樣被假釋,並由政府幫助重回社會。當然,這些被釋放的涉恐人員依法還要經受一段時間“限制令”的約束。

最後,新加坡還成功地推行了全民反恐戰略。這一戰略集中體現於“社區參與計劃”(Community Engagement Program)。該計劃之目的是要全社會團結起來以預防和應對可能發生的災害,去極端化與反恐則是其重要的內容。政府組建的“族群互信圈”機構依法專門負責引導與支持民眾參與這一計劃,具體內容包括與社會團體、宗教團體合作舉行學術會議,設立專門網站,向公眾宣傳正確的宗教理念及安全知識等。此外,該計劃還要求社區成立相關的安全委員會,構建危機管理體制。當發生恐怖襲擊等重大危機事態時,委員會應能與政府合作,準確及時地提供給相關部門資訊情報,並有效安撫社區居民的情緒,給予他們正確引導。

新加坡的反恐法治以綜合治理反恐策略為基礎,注重直擊恐怖主義源頭、切斷涉恐資金聯繫、盡力挽救改造罪犯、提倡全民參與反恐。在東南亞乃至全球的範圍內,新加坡的反恐法治堪稱成績斐然,值得其他國家與地區借鑒、學習。


使用及私隱條款   請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9.0 或以上及 1024 x 768 或更高解像度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2010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治安警察局 版權所有
地址:澳門十月一號前地 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
電話:(853) 2857 3333 圖文傳真:(853) 2878 0826 電子郵件:psp-info@fsm.gov.mo
主頁 微信 面書 Instagram Youtube 手機應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