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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出席《澳門講場》探討新防火法

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已於8月17日正式生效實施。於8月24日,消防局 副一等消防區長陳維強及黃思添應邀出席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與市民共同就新防火法的工作進行交流。

節目上,副一等消防區長陳維強表示,新法律新增消防局在防火安全系統方面,以及疏散通道上屬非固定物的阻塞情況,具有監管權及處罰權。由8月13日起至今,消防局已對15,689戶單位進行排查及宣傳。其中絕大多數的居民均積極配合消防排查工作,並即時作出改善、自行清理有關的阻塞物件。雖然有極個別的市民起初不願配合,但經勸喻後最終亦願意配合清理。隨著持續的排查及宣傳工作,有關阻塞疏散通道的情況同早前相比已有明顯改善。

副一等消防區長黃思添則表示,消防局由上年10月起至今,持續為公眾及業界人士開辦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課程由開辦至今,現時已有超過5400人報讀,基本可滿足市場需求。並強調,關於防火安全負責人提供服務時間,消防局一直十分清晰向各界進行講解:“按法律規定,需要配備防火安全負責人的特定樓宇,是需要24小時配備的,即是不論分多少更,每更也需要防火安全負責人持續提供服務。”

副一等消防區長陳維強表示,在新法律的宣教工作方面,消防局已在過去一年進行了大量的宣教推廣,包括:舉辦講解會、持續舉辦防火安全負責人培訓課程、到各區向物管人員宣傳並張貼海報、以圖文包、電台、電視廣告及社交媒體平台等方式向市民進行推廣,另外,亦已於消防局官方網頁上新增新防火法律制度的專題網頁。市民可透過剛才所述的多種途徑獲取新法重點資訊。

副一等消防區長黃思添則補充,配備防火安全負責人的其中目的,是倘發生火災時可以即時進行早期應急處理,向消防局進行通報,並且為消防員提供適當協助,從而令消防員更快到現場展開救援行動。並表示新防火法定立的目的是要及早消除社區中的消防安全隱患,因此期望廣大市民及業界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責任。

節目期間,不少聽眾贊成新防火法的生效實施,以及關注消防局大排查工作,工廈的防火安全、電單車阻塞通道、天台門上鎖等情況。

最後,本局代表表示,樓宇消防安全大規模排查及宣教工作將會持續進行,希望市民大眾、社會各界繼續積極配合本局人員的大規模排查及執法工作。同時,亦再次呼籲廣大居民日常必須注意家居的用電安全,外出前要關好所有電器及爐具;切勿共用過多的電插頭,避免電力超負荷;定期檢視電器,若出現老化或損壞等異常,應即時找有經驗的師傅維修或更換,避免意外發生。


消防局 副一等消防區長陳維強及黃思添應邀出席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

消防局 副一等消防區長陳維強及黃思添應邀出席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