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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應邀為物業管理業界舉辦第二場《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講解會

       為加強社會各界對第15/2021號法律《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的認識,消防局正持續開展一系列的法律推廣工作。繼於本月16日完成第一場講解會後,緊接著於今日(9月20日)下午,消防局應澳門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邀請,為物業管理業界代表舉辦第二場《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講解會。

 

       出席《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講解會的嘉賓包括:澳門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會長周嘉進、副會長尤美玲、鍾秀華、羅傑信、黃萬鏗、張璐珍等代表;消防局代表包括燃料安全廳廳長勞杰志、防火廳代廳長林俊生、研究及策劃廳代廳長陳明、法律輔助處處長李寶佳及副一等消防區長黃思添。

 

       講解會上,消防局就有關新法律的內容分別以“明確劃分執法權限”、“明確維持安全條件的責任人”、“維持防火安全條件的義務”、“強化防範措施及合法性監督措施”、以及“明晰處罰制度”等方面作詳細介紹,並強調新法律是以保護人的生命、財產及環境免受樓宇及場地內發生的火災引致的風險為目的,更好地配合社會發展,促進防火安全的現代化,強化社會和公眾的防火安全責任。

 

       

會上業界代表及各會員均認同是次《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能更有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期間,與會者踴躍發問,尤其就維持安全條件的責任人、防火安全負責人的培訓、安全崗設置、以及處罰制度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消防局亦就上述問題逐一作詳細解答,氣氛良好。

 

       消防局將一如既往深入社區,秉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並與業界保持緊密的溝通及合作,定期組織業界人員參與消防安全培訓及實習,且將繼續就上述法律制度的內容進行推廣宣傳,積極提升市民及業界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而事實上,社區防火安全除了依靠法律制度,更倚重預防工作。因此,需要特區政府、業界和居民共同努力,肩負起應有的責任,營建更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


各嘉賓與消防局代表合照

副一等消防區長黃思添講解新法內容

業界代表發表意見

勞杰志廳長回應業界意見

業界代表發表意見

勞杰志廳長回應業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