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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場團體諮詢期

間,當局與澳門聾人協會

合作,首次在諮詢會安排

即時手語翻譯,使有需要

的人士可以在無障礙情況

下參與諮詢會的討論。澳

門聾人協會與澳門弱智人

士家長協進會等代表在會

上與官員就關注的諮詢內

容互相交流討論,當局亦

表達了政府會充分考慮有

關團體提出的意見和建

議,在日後的民防應急工

作上會更全面地照顧需扶

助對象在救援、訊息通報

等方面的實際需要。

另外,三場公眾諮詢會亦分別於 7 月 17 日、19 日及

21 日在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約 230 名市民

出席,其中有 30 名市民發言。

會上,有發言的市民稱,政府是次着力推動居民透

過志願者制度參與民防,具有積極意義,希望日後做好

有關培訓工作;亦有市民關注將設立的“民防應急及協

調部門 ”與現有民防及協調中心的職能關係,建議做好

協調,以便在統籌策劃及宣傳教育等方面發揮作用;還

有發言者分別就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例外性措施及

強化資訊傳播責任等立法建議踴躍提出意見和建議。

主講團成員對市民提出的疑問和意見作出了詳細的

回應和解說,特別指出《民防綱要法》着重政府對民防

行動的強勢統籌、建立恆常權力架構和運作機制、提

升行動指揮級別等方面,表明了政府對民防工作的重視

和高度承擔,因此建議方案的絕大部分內容是政府對自

身工作的要求,當然也包括要求或鼓勵社會大眾及傳媒

機構支持和配合民防工作開展的部分。此外,代表亦從

不同角度闡明“虛假社會預警罪”的設立目的,指出目前

《刑法典》涉及虛假消息的多個罪名,並不適用於緊急

民防狀態下製造和傳播謠言的行為,形成法律漏洞,故

需要設立“虛假社會預警罪”,以保障在重大災難時良好

的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和穩定的人心。

主講團成員包括主持人警察總局馬耀權局長、消防

局梁毓森局長、警察總局吳錦華局長助理、保安司司長

辦公室柯雋樂顧問、曾翔顧問和賴東生顧問,以及警察

總局何樹漢副警務總長。

目前,完成七場諮詢會工作後,當局正根據所收集

的不同意見及反饋進行全面分析及評估,根據相關意見

完善法案及相關文本內容,期望《民防綱要法》在今年

之內能夠交立法會進行審議,並於明年風季前可以通過

實施。

《民防綱要法》公眾諮詢會市民參與情況

澳門警察

/ 社區警務及公關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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