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四場團體諮詢期
間,當局與澳門聾人協會
合作,首次在諮詢會安排
即時手語翻譯,使有需要
的人士可以在無障礙情況
下參與諮詢會的討論。澳
門聾人協會與澳門弱智人
士家長協進會等代表在會
上與官員就關注的諮詢內
容互相交流討論,當局亦
表達了政府會充分考慮有
關團體提出的意見和建
議,在日後的民防應急工
作上會更全面地照顧需扶
助對象在救援、訊息通報
等方面的實際需要。
另外,三場公眾諮詢會亦分別於 7 月 17 日、19 日及
21 日在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約 230 名市民
出席,其中有 30 名市民發言。
會上,有發言的市民稱,政府是次着力推動居民透
過志願者制度參與民防,具有積極意義,希望日後做好
有關培訓工作;亦有市民關注將設立的“民防應急及協
調部門 ”與現有民防及協調中心的職能關係,建議做好
協調,以便在統籌策劃及宣傳教育等方面發揮作用;還
有發言者分別就增設“虛假社會預警罪”、例外性措施及
強化資訊傳播責任等立法建議踴躍提出意見和建議。
主講團成員對市民提出的疑問和意見作出了詳細的
回應和解說,特別指出《民防綱要法》着重政府對民防
行動的強勢統籌、建立恆常權力架構和運作機制、提
升行動指揮級別等方面,表明了政府對民防工作的重視
和高度承擔,因此建議方案的絕大部分內容是政府對自
身工作的要求,當然也包括要求或鼓勵社會大眾及傳媒
機構支持和配合民防工作開展的部分。此外,代表亦從
不同角度闡明“虛假社會預警罪”的設立目的,指出目前
《刑法典》涉及虛假消息的多個罪名,並不適用於緊急
民防狀態下製造和傳播謠言的行為,形成法律漏洞,故
需要設立“虛假社會預警罪”,以保障在重大災難時良好
的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和穩定的人心。
主講團成員包括主持人警察總局馬耀權局長、消防
局梁毓森局長、警察總局吳錦華局長助理、保安司司長
辦公室柯雋樂顧問、曾翔顧問和賴東生顧問,以及警察
總局何樹漢副警務總長。
目前,完成七場諮詢會工作後,當局正根據所收集
的不同意見及反饋進行全面分析及評估,根據相關意見
完善法案及相關文本內容,期望《民防綱要法》在今年
之內能夠交立法會進行審議,並於明年風季前可以通過
實施。
《民防綱要法》公眾諮詢會市民參與情況
澳門警察
/ 社區警務及公關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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