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1:嚴陣以待應對危機是必須的
午夜時分,住在下環街某某圍的 82 歲獨居長者趙
婆婆聲稱不願撤離,警察總局民防行動中心分別多次派
出海關關員、司警談判專家、社工局人員關心該名須扶
助人士之狀況;經瞭解,趙婆婆表示家中有閣樓,大約
三米高,故此發生水浸情況時才願意撤離。當事人將民
防工作人員請出門外,並關上大門及電燈。
當 9 月 16 日凌晨 2 時改掛八號東北風球時,同事們
再度並肩出發、風雨同行,海關總部民防候營小組和各
區海關站、巡邏站分別安排車輛及人員,配戴頭盔和設
備,按相關指引和預案,定點部署車、船、快艇、水上
電單車和抗風裝備等,定時在全澳各沿岸巡邏監察。
民防行動中心通知於 16 日 9 時懸掛九號風球,西環
大橋下層管道於同一時間關閉。11 時發出十號風球,當
時“山竹 ”集結於澳門東南約 160 公里。隨後在 14 時發
出黑色風暴潮警告。“ 山竹 ” 於 16 時最接近澳門,在澳
門之西南約 60 公里掠過。
在通宵巡邏過後,於懸掛九號風球時繼續出車巡
邏,主要巡查海關負責的撤離區域狀況。於 9 時 57 分,
巡邏車在 D 區下環街發現一名 74 歲鄭伯伯要求救助,
據當時人所述,他並非下環區居民,昨晚 (15 日 ) 為兩名
於離島區賭場工作的女兒關好門窗,如今欲返回家中避
險,但因沒有公交車輛,身體又抱恙,於是請求巡邏車
協助,由下環街返回提督馬路住所,其後我們順利完成
護送鄭伯伯的任務。
圖 2:鄭伯伯,能護送您安全回家不是必須,但值得去做
10 時 02 分,巡邏車在路經內港 6A 碼頭海泉灣旁,
當時風勢強勁,我們發現一男一女在海泉灣海邊爭執,
因一名男士在全無個人防護裝備和情況惡劣的海邊拍
攝,其女友在場拉扯他回家,他卻不肯就範,結果我們
強制命令二人撤離,並護送他們返回到安全地方。
10 時 45 分,巡邏車接到總部通知,咸魚街某某大
廈一男子求助需要撤離,巡邏車約 20 分鐘後到達,接
載一男一女,並安全送往慈幼避險中心。
我們於 16 日上午巡邏期間,巡查澳門半島沿岸和海
關負責的撤離區域狀況,勸喻市民返回安全地方,並回
應市民求助。期間共勸喻及協助 68 名市民到達安全位置。
於 13 時 58 分,接獲之前一晚(15 日)拒絕撤離
的趙婆婆報案,因她的住所水浸而被困需要救援,海關
總部行動中心獲悉,可是內港海關站、澳門海關巡邏站
及船隊潛水隊人員分別因水浸未能即時派出搜救車和船
艇,因為當時正懸掛十號颱風信號及黑色風暴潮警告關
係,導致水位不斷上漲、情況危急,本人隨即向上級請
示帶領總部候營搜救小隊接案,以保障出勤隊員安全和
救出遇險市民。
於 14 時,本人帶領配有搜救裝備的兩名男關員及兩
名女關員乘坐皮卡巡邏車,由海關總部出發,經包公馬
路、竹室正街,至高樓街停下,由大樓斜巷下車徒步往
下環街某某圍方向進發。此時下環街風暴潮海水倒灌的
水位已上漲至腰部,而個別低窪地水位更達到被拯救者
的胸口,當時該區仍未斷電,街上滿布受浸電箱,隨時
有漏電觸電的危險,遂叮囑各行動人員步步為營、注意
安全。
澳門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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