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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同心─

維護澳門公共安全

霍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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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5 日,對大部分澳門居民而言,是一個陌生

的日子。但對於我國國家安全事業來說,卻是一

個舉足輕重的日期。2015 年 7 月 1 日,全國人

大常委會通過新國家安全法,該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

4 月 15 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立法者深深地明白,國家安全並不僅與安全部門有

關,凡是中國公民 ( 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

民 ) 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安全環境須廣大

民眾共同構建。因此,國家須對人民加強教導宣傳,通過

一系列有序的教育工作,達至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國家安全是一個總體概念,按不同標準可分為內部安

全和外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

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

法》已明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澳門特區的防務,

澳門特區政府負責維持澳門特區的社會治安。中央已承

擔維護澳門外部安全的重任,對於我們而言,更具現實意

義的課題就是探討澳門該如何維護內部公共安全環境。

公共安全在各國的法律制度下可能被賦予不同的意

義,但基本沒有爭議的是,公共安全可分為自然安全和人

為安全。前者是自然界的活動威脅人類的生命和財產安

全而出現的,後者則是由人為活動威脅人類本身的生命

和財產安全而出現的。在澳門特區,確保內部安全的職責

由保安當局承擔。在法律上,內部保安可理解為內部公共

安全的代名詞。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內部保安政策由行政

長官制定,並由保安司司長帶領轄下的保安部隊和保安部

門落實。在特定情況下,一些私營機構也會參與其中。

誠然,公共安全並非僅與上述公共部門或私營機構

有關,它須由警民合力維護,相向而行,方能有效營造一

個公共安全環境。公共安全好比行山徑旁的扶手、飛機上

的安全帶,在安穩的時期,我們不會感覺到它的重要性。

然而,一旦失去了它,我們便會處於惶恐,擔憂我們的性

命和財產受到威脅。

安全的環境是一個國家存續和發展的基本條件,它

總是對國家的命運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從前的政府不像

現在的政府對眾多領域諸如教育、衛生、文化、交通等行

使管治權。昔日,政府只集中關注防務和社會治安。可是,

光憑這點就足以讓我們明白,安全並非必然,安全是需要

締造的。自有政權以來,安全始終都是國家和人民共同追

求的穩定狀態。只不過隨着自然環境的變化和人類社會

日新月異的發展,接踵而來的因素不斷影響着公共安全,

從而使我們考量如何維護公共安全的思考層面越趨廣

闊。時至今天,國家主席習近平宏觀地提出總體國家安全

觀的理念,國家應當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

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訊息安全、

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

安全對現代國家的重要性從習主席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

觀上便可見一斑。

作為澳門其中一名居民的筆者,當然不能獨善其身,

筆者希望本着就警民之間的齊心互助,如何對澳門的公

共安全起到正面積極的作用為題,根據公共安全的兩個

分類,提出一些看法。

對於人為安全而言,筆者認為警民之間應重視以下兩

點,這將有助管控觸犯刑法或其他法律的現象,也能維護

消防安全。

霍嘉誠,“警民同心,公共安全”中文徵文比賽專上組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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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警察

/ 警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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