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警察
•警 察 理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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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人與社區的良好關係是犯罪預防體系中一
個重要環節。警察由於職業角色特殊,在社區內亦飾
演着一個服務型的公關角色。良好的溝通技巧,親切
的態度及應對方式,有助促進社區共融的情感氛圍。
警務人員與市民之間越融洽,社區越瀰漫着一片“警
民同心”的境況。在這個共融的基礎上,對教育尤其
是青少年教育,存在着相當顯著的優勢。社區警務活
動過程中,學童習得相關的知識,更把警察的正面
職業形象、道德、態度、作風和思想品質等,通過
活動過程感染學童,成為孩子們的學習、模仿及依
附對象。警察正面的形象在學童學習歷程中的滲透,
對青少年抗拒犯罪提供了堅實的正向心理基礎。
( 二 ) 以社區警務活動為載體,引導青少年
健康成長步伐
警務人員對青少年及兒童的教育工作環繞着社
區、家庭與學校共同開展,除了屬於青少年教育的範
疇之外,同時也是“社區警務”與“公關警務”的
組成部份。警隊主導開展與青少年身心成長有益的教
育活動,聯同社區、家庭及學校共同參與,一方面
起到多方共同關注及支持的作用,促進對青少年學
習和成長中的交流聯繫以至互補的功能;另一方面,
透過共同參與教育活動可互相學習、互相啟發對青少
年教育的發展,提升教育質量與效益。由警隊主導推
動各類活動,家長與學校亦表示放心與支持,持續籌
辦多元化以及不同模式的教育活動強化了社區與警
方的密切交流,同時提高了社區警務與公關警務的發
展步伐。
澳門具有居民及資源高度集中的社區特色,有
利於舉辦不同形式及規模的社區活動。警隊積極在社
區與學校等舉辦活動,向居民和青少年宣導正面的訊
息,藉由輕鬆的講座、表演、活動及遊戲向居民提供
相關資訊,這些資訊的內容包括法律制度、公民權
利與義務、防罪滅罪資訊等,讓廣大市民參與其中,
通過學習、遊戲等互動過程增進和諧的警民關係。警
務人員組織與民同樂的社區活動,滲透居民日常生活
之中,透過青少年及兒童的參與,培養投入社會的情
感,強化參與社會工作的精神,促進與社區的共同成
長。青少年積極參與社區工作,養成尊重社會規範
的意識,強化對社會的歸屬感。個人意志及行為在
既定的框架內活動,不容易受外界不良情境的影響
而產生偏差行為,削弱犯罪動機並能抗拒犯罪誘因。
持續開展這個模式的社區警務教育工作,對青少年犯
罪預防、強化道德觀念以至整體社會長治久安,從根
本上發揮作用。
社區警務活動孕育青少年與警務人員之間的情感關係
( 三 ) 充分發揮警務人員的教育職能,共同
關注青少年成長
人與社區建立良好的情感對社區犯罪預防存在
積極效應,社會支持與關懷對青少年的成長及道德發
展起到決定性的作用。然而,當青少年遇到了自我認
同、信任和願意依附的客體時,學習動機和克服困難
的意志就得到跨越性的提升,能夠投入情感並努力主
動學習,甚至摒棄固有錯誤的觀念,重新訂立正確信
念和價值觀念,藉以正向的思維態度創建未來。所謂
“故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聲和則響清,形正則影
直”。在少年兒童階段,得到自己認同及佩服的客體
鼓勵與支持,在其身上習得正面的生活及處事態度,
顯然有利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及發展。警察職業的正
義形象及正面態度,就是決定了成為青少年與兒童
學習及模仿的對象。警務人員既然具有天賦的教育
職能,而且本身具備這個特殊優勢,理應充分發揮,
對青少年犯罪預防發揮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