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須知
1.
閣下若已在澳門高等院校註冊就讀,可使用本系統提交外地學生「逗留特別許可」申請,當中需輸入所需的資料及上傳相片,成功提交後,將生成一個「申請二維碼」;
2.
閣下必須憑生成的二維碼及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旅行證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親臨本局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辦理餘下的申請手續,此外,無需攜帶其他申請材料;
3.
請注意你的逗留期限,超逾逗留期限且未到本局辦理手續,並繼續在澳逗留,將導致逾期逗留;
4.
如有任何疑問,可向你所就讀的高等院校查詢,或透過以下方式向本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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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853) 2872 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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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sminfo@fs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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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臨本局以下服務點:
(1) 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逗留分處
 (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1樓 K區
 (澳門黑沙環新街 52號)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3樓 C區
 (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