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21年「治安警少年團」招募章程 |
|
1. |
主辦機構: |
治安警察局 |
2. |
招募對象: |
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且在澳門就讀之學生,年齡15至25歲(年齡界定按參加者出生年份計算)。
|
3. |
宗旨: |
建立青年正確價值觀,培養社會責任感;
培育知法守法社會棟樑,成就青年領導才能;
擔當青年社區警務大使,共同攜手防罪滅罪;
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共建和諧美好家園。 |
4. |
招募條件: |
|
|
4.1 |
參加「學警體驗營2021」 |
|
有意加入「治安警少年團」者,必須參加由本局、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及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合辦的「學警體驗營2021」,完成體驗營訓練後,本局會甄選出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領導才能的學員加入少年團。 |
4.2 |
進行宣誓 |
|
獲甄選加入少年團的學員須認同並遵守「治安警少年團」宗旨及組織章程(詳情參閱「治安警少年團招募專頁」),宣誓儀式後,正式成為「少年團」成員。 |
|
5. |
招募流程: |
網上報名 → 公佈體驗營抽籤結果 → 營前會議及遞交報名文件 →「學警體驗營」→「少年團」宣誓儀式 |
|
5.1 |
網上報名 |
|
報名日期 |
注意事項 |
2021年5月10日
至
2021年5月31日 |
1. |
參加者需於網上報名系統上載證件相片(必須為JPG格式,不低於300解析度的彩色白底近照,總容量不超過5MB)。
|
2. |
報名後,參加者可通過身份證編號及出生日期登入報名系統進行查詢或修改,及正式錄取後列印報名表。
|
|
|
5.2 |
公佈抽籤及甄選結果 |
|
公佈日期 |
公佈方式 |
體驗營抽籤結果
2021年6月15日
少年團甄選結果
2021年8月13日 |
本局將以手機短訊方式通知體驗營中籤者及獲甄選為少年團的學員,或透過下列途徑查詢: |
➯ |
|
|
|
5.3 |
「學警體驗營」 |
|
事項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營前會 |
2021年7月4日(日) |
(第一班)14H30-16H30
(第二班)16H00-18H00 |
板樟堂街1A至1C號地下,旅遊警察服務中心四樓「警民關係工作室」 |
「學警體驗營」
舉辦日期 |
(第一班) 7月19至22日
(第二班) 8月2至5日 |
四日三夜或不留宿注1 |
澳門保安部隊
高等學校 |
|
|
注1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展情況,而決定是否留宿 |
|
5.3.1 |
營前會須帶備以下文件遞交: |
➣ |
登入「治安警少年團招募專頁」網上報名系統,列印報名表格; |
➣ |
簽署及提交上述報名表格,未滿18歲者須家長(或監護人)簽署同意參與是次活動; |
➣ |
證件相片(1.5吋白底彩色相片一張); |
➣ |
參加者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一份; |
➣ |
未滿18歲者須提交家長(或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一份。 |
5.3.2 |
「學警體驗營2021」班別分配: |
|
有關體驗營詳情請查閱「治安警少年團招募專頁」內「學警體驗營」章程。 |
5.3.3 |
惡劣天氣情兄: |
|
如活動當日天氣惡劣或其它因素影響,將會視乎實際情況作出延期或取消等安排。 |
|
5.4 |
宣誓儀式: |
|
事項 |
日期 |
「少年團」宣誓儀式 |
8月29日(日) |
總綵排日期 |
8月27日(五) |
綵排日期 |
8月18、20、23、25及26日 |
|
|
6. |
查詢: |
請於辦公時間(09H00-13H00、14H30-17H45)致電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87905531查詢。 |
|
|
|
❈ |
參加者提供的資料將按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
❈ |
治安警察局保留是次活動所有條款及細則的最終解釋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