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學警體驗營之學員須遵從以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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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容要端莊,不得染髮,髮型要求:男—整齊短髮;女—短髮、露耳,如留長髮須束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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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嚴格遵守紀律及服從營內之教官及工作人員之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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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訓練營內,學員必須注意其言行舉止,不得污言穢語,更不得作出有違反道德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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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訓練營內,無論一人或多人學員亦要以嚴肅及隊伍之方式行進,不得喧嘩及嬉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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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愛護及保管好派發之服裝及裝備,除治安警察局之活動需要外,不得私自穿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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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愛護營內之設施及裝備,禁止於營房內進食,並保持營房整齊清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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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學員禁止進入女學員宿舍,反之亦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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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經許可或指示不得私自前往或進入營內之其它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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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當到達熄燈時間時,應迅速熄燈就寢,保持肅靜,不得進行任何活動或離開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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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活動中部分項目對體能要求較高或具一定程度的危險性,參加者須視乎自身體能狀況而參與,如因身體健康問題應即時通知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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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動完結時遞交一篇入營感想(不少於200字)。 |
2) |
住宿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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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發展情況而決定是否留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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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宿方案) : |
本局將因應疫情緩和,安排學員晚間入住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學員宿舍或教育暨青年局轄下之黑沙青年旅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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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宿安排) : |
體驗營各項活動將安排於日間在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內進行,活動開始及完結,將安排車輛接送往返活動地點,接送時間為早上7時30分及傍晚6時,接送地點分別位於本局輔助及服務警司處及氹仔警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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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應攜帶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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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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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鞋(以白色鞋底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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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金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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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汗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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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簿和原子筆等文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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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曬用品及蚊怕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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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樽、牙膏、牙刷、毛巾等日常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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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及黑色長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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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可自備以下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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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高筒皮靴、葡萄糖冲劑、小量乾糧(需儲存於保鮮盒內)、吹風筒及澳門通 (作為使用自動飲品機之用)。 |
5) |
禁止攜帶入營之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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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重之飾物、財物、化妝品、電子遊戲機及其它家用電器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