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訊95期 2014年第四季

25 (三)排除統一發證機關   兩地的發證機關對申領證件有著不同之限制 及依據,澳門居民按照基本法,享有出入境自由, 故對申領證件的要求相對寬鬆。而中國內地對內 地居民是存著出入境限制,申領證件之依據及要 求相對嚴謹。且雙方出入境條例均存著不同,澳 門居民在取得證件後,在證件有效期內,可自由 出入中澳兩地,並無其他的附帶要求。而中國內 地居民對於出入澳門是存著限制,除申領通關證 件外尚有附帶要求,如中國公民往來港澳通行證 或護照,雖然同時均可進入澳門地區但附帶要求 已不一樣,中國公民往來港澳通行證是給予內地 居民進出港澳地區之證件,而護照則是內地居民 前往國外地區證件,但在滿足一些前往外地之條 件(機票及該國簽證)及往外國後回程時,均可 以澳門為過境地區而入境澳門,前往外國或返回 國內。但護照是一種過境性質之證件。而中國居 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分別有不同的簽註,種類繁 多。需考慮及因應國內居民來澳的不同目的與需 要,分別設定不同的簽註及能逗留港澳的時間長 短,同時亦有分一次性或多次性出入港澳地區之 限制。故此,在兩個有著不同限制的前題下,在 制作及申領必需分別由兩地部門各自負責,不能 由統一機關發證。 (四)排除一地證件附帶另一地資料   透過一個可兩地共同認可使用之證件,內裏 分別存在兩個不同的晶片,情況就如將身份證與 往來內地通行證合併簡化為單一證件內,可以透 過單一自助過關系統同時讀取該證件上之兩地之 身份資料。其可行性受到質疑。首先是涉及澳門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第六款規定之查閱權: 當資料不被用作對特定的人採取措施或作出決定 之用時,在明顯沒有侵犯資料當事人的權利、自 由和保障,尤其是私人生活權利危險的情況下, 以及當上述資料專用於科學研究,或專為統計所 必須的時間內以個人資料形式儲存時,法律得限 制查閱權。 三、新通關模式之模式構置前題 (一)自助過關系統模式   兩地一檢的含意是出入兩個地區,合作查驗 一次放行。在這前題下我們如何將有關自助過關 程序優化,並符合兩地一檢之模式運作。而現時 採用的自助過關系統是透過身份證明文件來讀取 資料及核實通關人士之身份資料,澳門採用的是 澳門居民身份證及指模作為身份核對的依據,而 澳門居民進出內地,則使用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 行證,而有關證件內之資料,則各自存於發證一 方之數據庫內,亦不存有共同使用或互通之情況。 由於現在<中國內地居民身份證>及<中國居民 往來澳港通行證>在國內採集指模及面容識別後, 已可使用自助過關系統進行通關,令兩地一檢之 自助過關模式可行性提高了不少。除澳門居民可 使用自動過關系統外,中國內地居民亦可透過自 助過關系統來進行出入境程序。 (二)雙咭制之讀咭機   在出境時一同放置澳門居民身份證與往來內 地通行證,分別將兩個不同之證件讀取相關邊檢 站所需讀取之數據,並作出核對。由於陸路口岸 以陸地相連,並沒有海路或航空口岸,需在出境 後透過交通工具,將旅客運送到另一入境口岸, 故此,可以利用陸路口岸這種特殊性,將兩個不 同之邊境站相連在一起,並透過自助過關系統作 一次性的出入境檢查程序。而在自助過關通道一 次性讀取證件資料。 四、兩地兩檢之通關模式 (一)兩地兩檢/四門通關   現時澳門關閘與珠海拱北口岸所使用是兩地 兩檢模式,各自對通關者進行出入境管制,並分 別設有傳統的人手及自助過關通道來進行通關程 序。現在澳門關閘與珠海拱北口岸所採用自助通 關系統的運作模式,是當一名出境澳門之通關者, 需先在澳門邊檢站以澳門居民身份證及指模識別 進行自助過關。在完成澳門通關程序離開澳門邊 檢站後,經過澳門與拱北邊檢站之長廊,到逹拱 北口岸邊檢站,再以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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