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事務警司處
| 服務項目 | 所需文件及費用 | 承諾標準 |
| 按檔案資料簽發證明書
對象: |
一.親身辦理 1.載明申請理由或用途之申請書; 2.利害關係人證件影印本。 二.委託他人代辦 【註:需出示證件正本作核對。】 費用: 第一版紙澳門幣15元,其餘每版為澳門幣5元 (包括利害關係人檔案資料之影印本)。 |
3工作天 (自文件收齊無誤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
|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簽發“遺失證件聲明書”
對象: |
1.已填妥之專用申請表; 2.警務機關發出之報失證明; |
3小時 (自文件收齊無誤起計) |
| 補發“居留許可/居留許可續期憑單”
對象: |
1.載明申請理由之申請書; 2.警務機關發出之“報失證明”(當屬遺失或被竊情況); 3.利害關係人的護照/旅遊證件身份資料頁或可用作進出本澳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註: 費用: |
2工作天 (自文件收齊無誤後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
註: 有關標準僅適用於一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