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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說 > 出入境 > 外地僱員及其家團成員
出入境警務交通准照/許可其他
問題: 我想解僱家裏的外地僱傭,需要辦理甚麼手續?
解說:
在與家務工作僱員終止僱傭關係時,僱主或其合法代理人需前往本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辦理取消該僱員所持之《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簡稱《外地僱員證》)及相關逗留許可之手續。而申辦有關手續時,需帶備下列文件:
1. 取消《外地僱員證》之申請信及其影印本;
2.
該僱員之法定可用作本澳進出境之有效護照、旅遊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僅需身份資料頁);
3. 該僱員所持《外地僱員證》/ 已通過預審或初審之「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申請表/《收入收據》正本;
4. 僱主之法定可用作本澳進出境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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