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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說 > 出入境 > 外地僱員及其家團成員
出入境警務交通准照/許可其他
問題:
本人持有逗留特別許可,在澳有多個住址,應申報哪一個?
解說:
要求申報在澳聯絡地址及常居地址旨在便於聯絡以促進程序之進行,從而保障當事人權利以及維護公共利益。因此,倘在澳門居住,申報能有效聯絡的地址即可。詳情可參閱網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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