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學警體驗營」章程
 
1. 主辦機構: 治安警察局,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2. 活動地點: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3. 活動對象:
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且在澳門就讀之學生(年齡:15至25歲)
4. 活動日期及人數:
 
  1) 第一班 2019年7月15日至7月18日(四日三夜),50人;
  2) 第二班 2019年7月29日至8月1日(四日三夜),50人。
 
參加者只需參加其中一個班別,亦可於網上報名時同時選擇第一、二志願,屆時將按報名情況分配。如參加者超過預定人數,則以抽籤結果決定錄取資格及班別分配。
5. 活動目的:
為加深青年對警察工作的認識,樹立正確人生價值觀,培養自律及紀律性。活動將安排參與者入住保安部隊成員之訓練基地,接受學警的訓練項目,讓青年實地體驗學警訓練生活。
6. 活動內容:
 
開幕儀式
步操練習
體能訓練
游繩訓練
警犬表演
裝備展示
軍事障礙徑示範
法律普及
夜間巡邏
野外定向
團隊建設
參觀前線警務單位
保安學員心得分享會
7. 參加者須知及入營注意事項:
 
1) 學警體驗營之學員須遵從以下要求:
 
儀容要端莊,髮型:男 —整齊短髮;女 —短髮、露耳,如留長髮須束髪;
  嚴格遵守紀律及服從營內之教官及工作人員之指示;
 
在訓練營內,學員必須注意其言行舉止,不得污言穢語,更不得作出有違反道德的行為;
 
在訓練營內,無論一人或多人學員亦要以嚴肅及隊伍之方式行進,不得喧嘩及嬉戲;
 
愛護及保管好派發之服裝及裝備,除治安警察局之活動需要外,不得私自穿著;
 
愛護營內之設施及裝備,禁止於營房內進食,並保持營房整齊清潔;
  男學員禁止進入女學員宿舍,反之亦然;
  未經許可或指示不得私自前往或進入營內之其它地方;
 
晚上當到達熄燈時間時,應迅速熄燈就寢,保持肅靜,不得進行任何活動或離開宿舍;
 
由於活動中部分項目對體能要求較高或具一定程度的危險性,參加者須視乎自身體能狀況而參與,如因身體健康問題應即時通知教官;
  活動完結時遞交一篇入營感想(不少於200字);
 
如活動當日天氣惡劣或其它因素影響,將會視乎實際情況,作出延期或取消等安排。
2) 應攜帶物品:
  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醫療金咭
  筆記簿和原子筆等文具
  水樽、牙膏、牙刷、毛巾等日常用品
  運動鞋(以白色為主)
  白色汗衣
  防曬用品及蚊怕水
  白色及黑色長襪
 
活動中,治安警察局將會向參加者提供服裝,並於活動結束時統一回收。參加者需於正式報名表中填寫自身訓練服尺碼,「服裝詳細尺寸對照表」可於本局網站參閱。
3)
可自備以下物品:黑色高筒皮靴、葡萄糖沖劑、小量乾糧(需儲存於保鮮盒內)、吹風筒及澳門通(作為使用自動飲品機之用)。
4)
禁止攜帶入營之物品:貴重之飾物、財物、化妝品、電子遊戲機及其它家用電器用品。
 
如有必要攜帶手提電話,進行活動時將由工作人員統一存放。
8. 查詢:
請於辦公時間(09時至13時、14時30分至17時45分)致電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87905757或87905531查詢。
 
 
治安警察局保留是次活動所有條款及細則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