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及領導課程

    本課程的目的是對修畢以上任何一種課程,而且被挑選作為保安部隊各部隊和機關的
    領導層成員的警官或消防官進行補充培訓。課程為期一個學期,總課時為四百三十七
    小時。對學員的評核是以持續方式進行,並根據他們在課堂練習,以及在執行實踐工
    作中之表現評分。
 

        這課程由兩個單元組成:

  1. 學術領域:包括各範疇之管理、資訊應用、社會傳播及公共關係技術、策略以及國際關係等學科。
  2. 實踐領域:行動計劃,透過計劃部署“民防”以及“內部安全”範圍的演習,學習實踐指揮以及參謀的程序及技巧。

第一屆課程已於一九九八年八月至十二月期間舉辦,顯示了保安高校整個教學程序已進展到最高層次,保證了澳門保安部隊內的指揮及領導職務能夠被有效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