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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承諾

服務範圍

  1. 舉辦各類型課程
    • 警官/消防官/關務官/獄警警官培訓課程
    • 指揮及領導課程
    • 保安學員培訓課程
    • 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晉升課程 - 共同階段 (治安警察局、消防局、懲教管理局及澳門海關 )
  1. 舉辦研討會
  2. 參與民防工作
  3. 參與保安部隊範疇之活動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09H00 - 13H 00; 14 H30 - 17 H45

星期五:         

09H00 - 13H 00; 14 H30 - 17 H30

服務承諾

服務項目

服務描述

執行部門

承諾指標

承諾達標率

處理參觀本校的申請

批覆有關參觀本校的申請

(本校將免費為年長人士提供校內之車輛接載服務)

研究及發展廳

1個工作天

100%

警官/消防官/關務官/獄警警官培訓課程的招考

應准考人的要求,當日簽發考生出席考試的時間證明書

研究及發展廳/甄選委員會/健康檢查委員會

申請當日簽發

100%

協辦有關青少年訓練班/講座

回覆有關政府部門/團體/學校邀請協辦青少年訓練班/講座等合作

教務廳/
研究及發展廳

2個工作天

100%

處理借用訓練設施及場地的申請

批覆有關借用本校訓練設施及場地的申請

教務廳

2個工作天

100%

註:承諾指標(工作天)是以接收申請後翌日起計算相應服務之工作天。

自我完善與公眾監督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成立了專責的“服務改善小組”,對服務承諾計劃的推行進行監督和跟進,各部門主管亦定期對服務質量指作檢討,並每年公佈履行承諾的情況。

建議及投訴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歡迎公眾以下列方式就其服務質素向專責的“服務改善小組”提出意見:

  • 致函澳門路環石街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服務改善小組”;
  • 把意見直接投放於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接待處的意見箱;
  • 電郵:esfsm-info@fsm.gov.mo
  • 致電:(+853) 28871112
  • 傳真:(+853) 28871117

所有建議或投訴,都會受到重視和處理,“服務改善小組”將於5個工作天內對具備身份資料及聯絡方式的意見、建議或投訴向當事人作出回覆。
如果對“服務改善小組”的處理仍有意見,歡迎直接致函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長。

最後更新日期 : 3/26/2024 4:20:28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