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求助熱線:28572222 / 119 / 120
服務承諾
- 抱負:建立一支高效、專業的救援部隊,發揮崇高的“捨己救人”精神。
- 使命:我們的使命是保護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 在發生火災、水災、倒塌等一切危及人命或人身完整以及財產之災難時提供救助。
- 預防火災。
- 對緊急病人及遇難人提供救助。
- 參與民防及應付緊急情況。
- 優化消防服務、提高服務質素及效率。
- 關注市民的安全、防止災害之發生。
- 信念:我們堅信「上下一心,盡忠職守」,決心為市民提供最優質之服務。
- 我們的承諾﹕
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 執行部門 承諾指標 目標執行率 性質 召喚緊急救援 一般情況下,澳門及海島各行動站之拯救車輛在明確接報之召喚性質及地點後,1分鐘內出動,在路面狀況正常之情況下須於出動後6分鐘內到達現場(偏遠地區除外)。 澳門行動廳
海島行動廳6分鐘 95% 對外 防火意見書 應權限部門要求就有關燃放煙花、爆竹的申請發出《防火意見書》 防火廳 7個工作天 95% 對內 防火意見書 應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市政署及旅遊局的要求,就有關其監管範圍內之場所申請准照事宜發出《防火意見書》 防火廳 15個工作天 95% 對內 防火意見書 應土地工務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市政署、旅遊局及其他政府機關的要求發出《防火意見書》 防火廳 22個工作天/30天(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95% 對內 防火巡查 接到關於防火安全條件的投訴後作出防火巡查 防火廳 6個工作天 95% 對外 防火巡查 將關於防火安全條件巡查報告寄予有權限部門,以便跟進及監管
(註:適用於協助樓宇檢驗/樓宇及場地和其他建築物的專門檢查/對履行防火規定的情況進行稽查)防火廳 30天 95% 對外 防火巡查 應樓宇及場地/場所的負責人或其委託人,權限實體的要求,對其設置的消防設備進行檢驗及測試:收到函件後回覆安排檢驗及測試日期 防火廳 6個工作天 95% 對外 防火巡查 應樓宇及場地/場所的負責人或其委託人,權限實體的要求,對其設置的消防設備進行檢驗及測試,核實是否按已核准的計劃安裝:最後測試日起計將有關查驗筆錄,檢測報告及監察報告複本送交權限部門 防火廳 15個工作天 95% 對外 檢驗滅火筒 完成檢測滅火筒操作性能之申請(若當日接收數量超過300個,隨承諾時間會順應推遲,並即時通知申請者) 裝備設施維修處 4個工作天 95% 對外 防火講座、逃生演習及滅火實習 回覆要求防火講座、逃生演習及滅火實習的申請,並安排有關時間。注意:申請單位需自備滅火筒及有關模擬火警所需之物料 研究及策劃廳 5個工作天 95% 對外 參觀消防局轄下設施
(參觀消防博物館)批覆有關學校,團體參觀消防局轄下設施 (參觀消防博物館)的申請 消防博物館 2個工作天 95% 對外 參觀消防局轄下設施
(參觀消防博物館)接獲有關學校、團體之申請後安排參觀,並可應要求提供導賞服務 消防博物館 15天 95% 對外 提供特別服務之報價 應申請單位的要求檢查舉辦場地並回覆提供特別服務的所需價目 資源管理廳 8個工作天 95% 對外 意外事件證明書 應有關要求發出曾經處理的火警或災難事件的證明書(大災難事故除外)。 消防局 9個工作天 95% 對外 申請石油氣氣罐流通使用 應石油氣經營者之申請,對石油氣氣罐之資料及實物作核對及檢查,證實其符合相關法例的規定後,消防局作出石油氣氣罐流通使用之預先意見。 燃料安全廳 5個工作天 95% 對外 註: 1. 申請石油氣氣罐流通使用,經核對申請資料及檢查實物,證實符合第8/93/M號法令通過之《石油氣氣罐規章》的規定後,於5個工作天內發出其流通使用之預先意見;
2. 所有服務承諾指標天數為按收件日翌日起計,召喚緊急救援服務除外 - 公眾可以從下列途徑及地點獲取本局之服務:
服務項目 途徑 辦公時間 召喚緊急救援 - 致電999、28572222、119、120 或 傳真28361128或
- 親臨本局各行動站:
- 中央行動站 (連勝馬路2-6號)
- 黑沙環行動站 (黑沙環海邊馬路)
- 西灣湖行動站 (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 )
- 氹仔行動站 (氹仔南京街)
- 路環行動站 (路環田畔街)
- 橫琴島行動站(澳大橫琴校區凱旋大馬路)
- 港珠澳大橋行動站(港珠澳口岸環形馬路)
24小時服務 防火意見書 - 由有關權限實體或發准照機構向消防局提出申請 查詢電話: 89891373或 89891374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 下午5時30分 (中午照常辦公)
防火巡查 - 書面方式向消防局提出申請、舉報,或
- 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以提出申請 *
- 緊急情況致電28572222(24小時服務)
查詢電話: 89891373或 89891374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 下午5時30分 (中午照常辦公)
檢驗滅火筒 - 書面方式向消防局提出申請或
- 親臨黑沙環行動站(黑沙環海邊馬路)
- 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
以提出申請*
查詢電話: 89891373或 89891374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 下午5時30分
(除黑沙環行動站外中午照常辦公)防火講座、逃生演習及滅火實習 - 書面方式向消防局提出申請或
- 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
以提出申請*
查詢電話: 89891373或 89891374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中午照常辦公)
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中午照常辦公)
參觀消防局轄下設施
(參觀消防博物館)- 書面方式向消防局提出申請或
- 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
以提出申請 *
查詢電話: 89891373或 89891374
提供特別服務之報價 - 書面方式向消防局提出申請或
- 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
以提出申請*
查詢電話: 89891373或 89891374
意外事件證明書 - 書面方式向消防局提出申請或
- 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
以提出申請*
倘符合《印花稅規章》第一條及其附件《印花稅繳稅總表》第十一條之規定,需繳納相應印花稅,但倘符合《印花稅規章》第三條及《印花稅繳稅總表》第十一條所述豁免情況者除外。
查詢電話: 89891373或 89891374
申請石油氣氣罐流通使用 以書面方式提交,填妥由消防局提供的專用表格,並連同相關資料及質量證明文件作出申請。
查詢電話:89891373/89891374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中午照常辦公)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中午照常辦公)
- 我們衷心歡迎公眾就本局所提供之服務提出寶貴的諮詢、申請、建議及投訴,如果本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既定的優質標準時,我們誠懇地接受閣下之指正及批評,可透過下列途徑表達意見:
- 親臨消防局(地址: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
- 致電 89891373或 89891374 (設有電話同步錄音);
- 或透過本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fsm.gov.mo/cb
- 書面方式向消防局闡明事情或事實的情況。
最後更新日期 : 10/19/2022 9:11:35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