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體:議論文或說明文
2.議論文的寫作要求:

論點清晰、論據充分及運用適當的論證方法
(如:舉例、對比、引用、比喻等)以突出論點。

3.說明文的寫作要求:

說明事物要有層次、順序及運用適當的方法
(如:分類、描述、比較、數字等)來說明對象。

4.考核內容:以澳門和國際時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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