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晚及農曆新年期間,按照中國傳統習俗,開爐煮食和祭祀祈福活動必不可少;然而由此而引起的火警,過往也屢見不鮮,猶幸大多能被及時發現,化險為夷。據統計,在2017年春節期間(1月25日至2月11 日,即農曆年二十八至正月十五),消防局便錄得了64宗火警,佔當年全年火警宗數的6.18%,當中佔大多數是燃燒雜物及燒焦食物。究其原因,皆出於人為疏忽,特別是燃燒冥鏹卻未確保灰燼熄滅、或煮食後忘記關掉爐具外出所致。
由此可見,農曆新年期間由於市民接觸火種的機會和頻率較平日為高,加上喜慶活動較多,市民的警覺難免有所鬆懈,對安全的重視程度有所不足,火警發生的機率亦因而增加。為減低農曆新年期間火災發生的風險,消防局今年已進行一系列防火工作,冀透過宣傳教育、安全巡查和行動部署等,在持續提高居民的防火和安全意識之餘,也加強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讓大眾能夠平安歡度春節。
在宣傳教育工作方面,消防局近期已走訪了多個民間團體及坊會、舉辦防火安全講座和派發宣傳單張等,並透過宣傳教育短片、電視電台廣告和燈箱海報等不同的方式加強宣傳節日防火。另外,消防局也正在各區開展針對性消防安全巡查,例如早前已聯同文化局到本澳多個世遺景點建築物進行防火巡查;近期則針對旅遊景點、大型旅遊娛樂設施和年宵花市等人流暢旺地點的消防安全進行相關工作。
與此同時,針對節慶期間在公共地方舉行的各項大型活動,消防局正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及作出行動部署,並制定了相應的工作預案,為農曆新年多個大型活動的消防安全積極準備。其中在澳門、氹仔兩個煙花爆竹燃放區及儲存區,消防局已派出人員及應急車輛在場戒備。同時,消防局亦將分別於本年2月15日晚上(農曆年三十晚)在媽閣廟,以及於3月12日晚上(“觀音開庫”日前夕)在觀音廟,派出消防車輛及人員駐守,加強對本澳世界文化遺產和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的注視。
維護消防安全也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因此在新春期間,市民無論在進行祭祀或煮食,還是外出參與節慶活動時,同樣需要時刻保持防火意識,注意用電和用火安全,以及注重爐具保養及煙囪的清潔;燃氣的存放、易燃物的拋棄亦須符合法律規定。此外,市民亦應顧及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和感受,切勿因一己之便利或興致,非法燃放爆竹煙花,違者將被檢控;一旦造成火警事故,更將構成《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條“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為”罪,面臨刑事責任。
平安度歲既是全澳各家各戶市民的共同願望,更需要全體市民克盡責任共同實現,因此不管是臨近歲晚,還是處於佳節期間,我們在歡度喜慶之餘,亦要顧己及人,注意防火,排查隱患,勿讓祝融光顧,一同守護澳門的和諧安寧。
新春將至,謹此預祝全澳市民平安幸福,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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