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English網頁指南相關連結
主頁關於本局宣傳/資訊服務承諾服務/手續表格下載問題解說本局動態安全與您

聯絡我們 實時資訊 網上系統 自助服務機 網上反饋 晉升程序/開考 有特別需要人士的支援措施 失物告示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新出入境法律資訊 治安警察局青年工作
關於本局 > 組織結構 > 情報廳
一、
情報廳的職權主要包括:
  (一) 依法組織關於刑事情報的記錄及處理的系統,並保持其最新資料;
  (二) 收集及分析可影響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秩序及安全的訊息;
  (三) 計劃及統籌偵查活動、情報活動、反情報活動、設施及物料保安活動;
  (四)
處理與非法入境者的移交、火器、彈藥、爆炸物、煙火及電動引爆裝置的入口、買賣、使用及持有有關的事宜;
  (五) 處理設立私人保安企業及自體防禦企業的申請;
  (六) 進行屬其職權的監察活動。
二、
情報廳設有:
  (一) 偵查及情報處;
  (二) 監察及准照處。
 
偵查及情報處
  偵查及情報處的職權主要包括:
  (一)
計劃及協調刑事偵查工作及反罪惡行動,尤其是打擊有組織犯罪活動;
  (二) 偵查及打擊犯罪;
  (三)
執行逮捕狀及拘傳命令狀,並將有關命令狀傳達予有職權知悉的治安警察局機關;
  (四) 應法院要求,執行通知及其他措施;
  (五) 處理治安警察局範圍內與拍照及指紋有關的一切事宜;
  (六) 組織被拘留者的警務紀錄,並保持有關資料庫的最新資料;
  (七) 推動警務資料庫資訊化;
  (八) 支援其他行動;
  (九) 處理有關來自內地的非法入境者移交內地的一切事宜;
  (十) 與有關部門合作,以保護販賣人口受害人及跟進返回原居地的工作;
  (十一) 依法跟進非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涉嫌犯罪的相關事宜;
  (十二) 處理及分析有關內容可影響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秩序及安全的訊息;
  (十三) 定期或專項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共安全狀況作出評估;
  (十四) 對重要人物或重大活動的安全作出評估;
  (十五) 對確保重要設施安全的措施作出建議;
  (十六) 搜集、計劃及統籌警務範圍內的一切情報及反情報活動;
  (十七) 輔助治安警察局的行動活動;
  (十八) 組織、處理及更新機密檔案。
 
監察及准照處
  監察及准照處的職權主要包括:
  (一)
進行法律規定的或命令要求的監察活動及輔助行政當局的活動;
  (二) 執行司法當局命令,查核有關人士或財產狀況;
  (三)
製作及記錄監察的內容,並保持其最新資料;
  (四)
監察及記錄關於遺體運送、搬離、埋葬、火葬及焚化的事宜並保持其最新資料,且確保就該事宜上法律賦予的其他程序;
  (五) 根據現行法例的規定,處理有關設立私人保安企業或自體防禦企業的一切申請並監察相關活動;
  (六) 設立私人企業內保安人員的資料庫,並保持其最新資料,以及依法進行有關監察;
  (七)
根據《武器及彈藥規章》的規定,對使用及攜帶槍械發出執照及給予許可的事宜,處理有關卷宗,並保持其最新資料,以及持續監察相關的遵守清況;
  (八)
編製及監管關於彈藥、爆炸物、煙火及電動引爆裝置的買賣、進出口,以及其運輸的卷宗及文書,並保持其最新資料。
 

使用及私隱條款   請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9.0 或以上及 1024 x 768 或更高解像度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2010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治安警察局 版權所有
地址:澳門十月一號前地 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
電話:(853) 2857 3333 圖文傳真:(853) 2878 0826 電子郵件:psp-info@fsm.gov.mo
主頁 微信 面書 Instagram Youtube 手機應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