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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與您 > 危險品立法公開諮詢結束 獲普遍支持並冀盡快出台
 
  危險品立法公開諮詢結束 獲普遍支持並冀盡快出台
 
 
2016年,特區政府設立“檢討和完善本澳危險品制度跨部門聯合工作小組”,指示保安司統籌相關工作,其後制定了處理危險品和檢討危險品法律制度的短、中、長期工作計劃,並有序推進各項計劃。

短期工作計劃方面,消防局已於2017年3月根據第5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建立了危險品資料庫,對本澳危險品實行追蹤管理,目前已基本掌握了84種類危險品的儲存、運輸及使用等現況,並透過恆常巡查所得情況而制定了相關應急預案。

中期工作計劃方面,透過制定新的法律,訂定監管危險品在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等方面的一般制度。有關草案文本框架於2018年初步完成,2019年送交“聯合工作小組”聽取意見後,於2020年再作完善。

長期工作計劃則是覓地興建一個長期的危險品儲存倉,從根本解決危險品散落社區的問題。目前已選定九澳原“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所在地段作為危險品永久儲存倉的興建用地。

為加快推進中期工作計劃,特區政府於2021年1月23日至3月8日,就制定《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展開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法案內容,爭取早日啟動立法程序。

從世界各地發生的危險品嚴重意外事故帶來的警示,以及過往實際工作的經驗總結所見,危險品立法必須以“監控"和“預防"相結合,防止其發生嚴重意外事故。為此,是次危險品立法將以保障市民人身及財產安全為前提,以防止損害人類健康和環境為原則,藉以構建危險品的行政監控機制以及預防嚴重意外事故機制,訂定監控和預防危險品在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時可能發生的嚴重意外事故的一般制度,從而解決現時用作管理危險品的法律法規相當零散且分屬不同範疇轄下部門執法而缺乏協調的問題。

在構建危險品的行政監控機制方面:
首先,透過在對外貿易、工業及儲存活動等領域的各項預先知悉機制,讓政府預先掌握危險品在本澳的進出、運輸、儲存及使用等情況。

其次,進一步完善和充實消防局早在2017年根據第5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而建立的危險品資料庫的效能,透過資料庫可清楚知悉集中存放危險品的準確位置,這不僅可進行日常定期安全巡查,排除危險品儲存場所的實際或潛在安全隱患,且一旦發生事故可即時展開針對性的救援工作,更有效地保障市民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在建立嚴重意外事故預防機制方面:
一是繼續執行現行關於各行業處理相關危險品的技術和操作的專有法律法規,而將來生效的新法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作為監管危險品的一般法律制度,填補了對現時部分危險品沒有專有規範的監管缺失,從而形成更全面的法律保障。

二是賦權相關部門發出指引及建議,並制訂安全資料卡向對外貿易從業者、工業場所的所有人以及危險品用戶進行推廣,藉以進一步加強預防危險品發生嚴重意外事故。

三是明確規範危險品用戶的應遵義務,促使他們積極配合政府制定的各項預防措施,共同做好危險品管理工作,為構建安全社區環境創設必要條件。

四是設立危險品儲存倉,將來由專業管理團隊負責管理,按照危險品的危險程度,分階段、分批將散落於社區及建築地盤的危險品搬遷至儲存倉,從根本上解除廣大市民長期以來擔憂的社區安全問題。

五是賦權相關權限部門採取各項相應的預防性介入措施,更有效地及時消除或減低危險品發生嚴重意外事故的風險。

六是新的法律規定具職權的公共當局恆常組織民防培訓及演習,加強向市民宣講危險品的工作,藉以提升市民的危機意識,並強化政府與業界及市民之間在應對危險品發生意外事故時的協同能力。

此外,新法律亦訂定更具阻嚇力的刑事及行政處罰制度,確保危險品的製造、儲存、運輸及使用等各方都能恪守應有的義務,共同致力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危險品安全意外事故。

《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工作已於3月8日順利結束,特區政府共舉辦了6場公開諮詢會,其中3場面向公共部門、業界,及商會等,另外3場則面向全澳市民。此外,政府官員亦出席了“澳門講場”、“民眾講壇”、“離島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平常會議”,以及“澳視新聞檔案”等交流活動,廣泛聽取公眾及專業人士的意見或建議。經初步分析收集到的意見及建議,社會各界普遍支持制定《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認為新法律對危險品從入口、儲存、運輸及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具有正面幫助,並認同制定新法律具有必要性及迫切性,希望新法律盡快出台。與此同時,完全支持危險品永久儲存倉的選址及期望加快興建進度,以有效落實監控及預防危險品的工作,解決現時部分危險品散落社區的亂象。

在往後的立法過程中,特區政府將與立法會緊密配合,積極溝通,同時持續聽取社會反饋意見,致力促成各界凝聚共識,爭取新法律《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早日出台,為本澳建設成為宜居宜業的城市提供堅實有效的法律保障。

有必要指出的是,新法律不會取代現時不同權限部門對相關危險品履行監管職能,而且與全澳各界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將來的危險品監管工作不僅是各權限部門的責任,也不能單靠法制,而是更需要政府、業界和居民共同努力,全民參與危險品管理工作,從中負起各自應有的責任,做好自己的角色,這樣才能有效地締造更安全、美好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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